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药品销售已成为药品流通的重要渠道。然而,假冒药品或变相药品生产销售行为及方式呈增加趋势,对药品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整治互联网药品违法行为,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建议,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构建“AI技术+互联网药品销售”智慧监管系统。 耿福能建议,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强制相关网络平台接入AI审核系统,嵌入AI监测模块,对涉药商品名称、批准文号、包装图片等进行自动核验,未匹配商品一律禁止上架,对“中药代加工”“祖传秘方”等高风险关键词实施AI语义拦截,并有责任向监管部门举报。同时,实施信用惩戒制度。将纵容违法行为的平台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限制其销售资质。对违规商家实施永久封禁,相关信息同步共享至市场监管征信系统。 耿福能指出,要尽快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AI监测数据、取证的法律效力,规定平台未履行AI审核、日常管理义务的行政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