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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朱玉代表:做实严格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2024年,湖南法院新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32.05万件,结案127.27万件,18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位于或优于合理区间,12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湖南法院坚持以严格公正司法为主线,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2024年以来,湖南法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忠诚履职尽责,有力惩治犯罪,有效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打造了多项先进工作经验品牌。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玉。资料图片

强化“八个有机统一”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理念一新天地宽。”朱玉表示,湖南法院在2023年提出“八个有机统一”(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服务中心大局和抓好主责主业有机统一,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法治和德治有机统一,惩治与保护有机统一,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有机统一,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自觉接受监督有机统一)审判理念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政治轮训、举办中国式现代化湖南法院大讲堂、开展典型案例评选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强化“八个有机统一”等审判理念,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涌现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呼应人民期盼、引领法治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经典判决。

2024年,湖南全省法院19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典型案例,80个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在今年全国两会前,最高法院发布了最新一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湖南法院有两个案例入选。

统筹抓好“四个三”工作

“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审判体系是基础。”朱玉告诉记者,湖南法院对标对表最高法院关于审判体系现代化的部署,结合全省法院实际,总结提炼了“四个三”审判体系,即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审判”,立案、审判、执行“三大环节”,一审、二审、再审“三大程序”和高院、中院、基层院“三级法院”。

过去一年,湖南法院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四个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大审判”注重齐头并进、提质增效,通过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民商事审判繁简分流改革、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举措,“三大审判”案件质量持续提升,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98.3%。

“三大环节”注重有机衔接、协同发力,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深化交叉执行等改革,创新完善“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等立审执衔接机制,全省法院网上立案数同比增长50%,执行到位率稳居全国法院前列。

“三大程序”注重梯次过滤、案结事了,避免“程序空转”,全省法院90.4%的案件在一审服判息诉,二审开庭率、再审案件提审率分别提升21.2个百分点、16.6个百分点,“案-件比”下降至1.44。

“三级法院”注重高效联动、整体提升,湖南高院强化对下监督指导、统管协管,组建业务板块指导专家库,两次遴选员额法官300名,培训干警8.9万人次,首批6家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如期“脱薄摘帽”,全省法院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

促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审判机制关系到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是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关键。”朱玉指出,湖南法院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断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制发改进审判委员会工作16条措施和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意见,定期分析通报审委会讨论议题情况及发改案件成因,加强案件评查与督查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的有机衔接,组织重点案件评查,召开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会议,责令44名法官退出员额,努力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

“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审判管理是保障。”朱玉介绍,湖南法院坚持寓服务于管理,一体推进质量管理、过程管理、智慧管理,促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在质量管理上,精简优化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取消对中基层法院的考核,更好发挥指标体系的“体检表”功能。在过程管理上,运用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全年全员述职“四步工作法”,常态化开展数据分析会商。在智慧管理上,积极对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搭建电子卷宗智能归目、智能报表、远程提讯等系统,全面启动无纸化办案等工作,助力公平正义“提速”。

“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朱玉表示,2025年,湖南法院将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创先争优,持续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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