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3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调整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原”)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东方银原承诺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拟以“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继续实施增持,直至完成其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东方银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上述增持事项涉及对原股份增持计划的调整。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达、杨程钧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3月26日(周三)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0日(周四)。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3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忠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对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原”)股份增持计划调整事项核实后认为:
东方银原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东方银原对前期未按期完成增持承诺表示歉意,但仍充分认可金科股份重整价值、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金科股份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金科股份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东方银原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承诺将在遵守交易规则及“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前提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东方银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
本次东方银原股份增持计划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忠海、梁忠太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3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
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号),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原”)同意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2、鉴于目前东方银原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调整的议案》,东方银原拟以“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继续实施增持并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3、如本次股份增持计划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二级市场股价过高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到期暨实施结果并拟继续完成增持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东方银原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但其承诺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拟以“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继续实施增持,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东方银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为东方银原。
2、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东方银原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东方银原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18,200股。
3、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增持主体在该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前述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首次股份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东方银原充分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黄红云先生、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协议约定,增持公司股份。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
3、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金科股份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完成最后一笔股份增持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9、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股份增持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东方银原对前期未按期完成增持承诺表示歉意,但仍充分认可金科股份重整价值、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金科股份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金科股份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东方银原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承诺将在遵守交易规则及“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前提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东方银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鉴于上述增持行为涉及对原股份增持计划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份增持计划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调整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且未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东方银原对未按期完成增持承诺表示歉意,但仍充分认可金科股份重整价值、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也充分认可金科股份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为增强投资人对金科股份的投资信心,促进上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东方银原已准备好足够资金,并承诺将在遵守交易规则及“不超过2.0元/股”的价格前提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直至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股数下限目标。东方银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的未来六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
本次东方银原股份增持计划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股份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如本次股份增持计划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二级市场股价过高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3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周三)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5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毛雨、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