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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7日发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进行500万元、500万元、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1 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7日

至2025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3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华体转债”的股东在议案的表决中应当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玉梅

联系电话:028-85871857

联系传真:028-85871899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邮编:610207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10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4,000万元。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有效开展移仓操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修订《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体锂能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四川华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华体节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优化配置、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注销华体节能,注销清算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3.9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华体转债”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一致表决通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一致表决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公司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4,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4,000万元。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94),本次增加与恒基华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4,600万元。截至披露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关联方: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3.关联方: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张辉先生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于2024年6月13日结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构成关联关系,以及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履约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未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价格公允原则与关联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款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近年来,锂盐价格波动明显,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四川华体锂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体锂能”)决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

● 交易品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 资金额度: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华体锂能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近年来,锂盐价格波动明显,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华体锂能决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

(二)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三)资金额度

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华体锂能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华体锂能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降低碳酸锂价格波动所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价格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区间进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三)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五)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系统相对复杂,专业性强,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六)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公司应该针对以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相对安全。

四、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应对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二)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三)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和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五、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若因市场形势和公司经营情况需要调整交易资金额度或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3.9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华体转债”向下修正条款。

● 经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体转债”,债券代码“11357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华体转债”自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

2020年7月8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47.72元/股调整为33.99元/股。

2021年6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33.99元/股调整为33.91元/股。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04,938股,于2022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2022年11月24日,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91元/股调整为30.71元/股。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确定的除息日起,由原来的30.71元/股调整为30.53元/股。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由30.53元/股向下修正为16.35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具体如下: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3.9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华体转债”向下修正条款。

四、本次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华体转债”的转股价格(16.35元/股),则“华体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华体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华体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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