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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薛维睿)3月10日,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联合成都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举办《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简称《政策措施》)宣讲活动,成都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等领域近70家产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参与。
今年1月,成都出台《政策措施》,围绕支持市场推广应用、支持参与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支持政府性投资项目创新转化3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明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首台(套)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相关核心部件、控制系统等,不包括研制单位研发的、仅限于自用的产品。
这是成都首次出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相关政策措施。为了推动首台(套)产品首试首用,成都市相关部门展开为期11个月的调研,不仅研究国家部委、四川省既有政策情况,还组队调研天津、厦门、苏州等多个重点城市政策应用情况,并先后对行业协会、产业链企业等开展60余轮意见征询,逐一拟定政策条款,最终出台。
“成都首台(套)政策虽比部分城市出台晚,但也因此具备后发优势,能够针对首台(套)面临的实际困境,进行政策优化和流程再塑。”
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装备制造产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措施》将进一步引导企业在装备制造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创新研制,以首台(套)创新转化、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
《政策措施》有何亮点?在支持市场推广应用方面,《政策措施》给予认定产品“真金白银”支持。例如,支持首台(套)产品市场化应用,对获得省级销售奖励的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分别按省级财政支持额度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装备制造产业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销售奖励、首订首购、融资租赁补贴等,政策着重从市场端、示范应用端给予奖励,同时支持首台(套)的创新研制,让市场端与供给端同频发力。”
同时,在招投标过程中,支持国有招标单位对已经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视为已具备相应业绩。“该措施是针对企业‘不能用’的问题。”上述工作人员说,在调研中发现,首台(套)产品普遍没有应用业绩,但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需要业绩资质证明,如此一来,创新产品难以应用。该政策实行后,相关企业提交相应首台(套)产品认定证明材料,相应业绩分值直接为满分。
此次政策还创新探索国有企业容错纠错机制。对于示范应用过程中出现的资产损失或不良后果,如果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政策措施》给予容错纠错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