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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广告时间陷阱!三门峡市场监管查处虚假宣传案

转自:三门峡发布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三门峡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某置业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使用了“距离XX医院商务中心区分院近2分钟车程”的广告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通过河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进行电子取证,并固化相关证据。经查明,该置业公司与某传媒公司签订的广告服务合同一份,约定费用为3000元/年。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案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房地产广告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本案中,某置业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宣传“距离XX医院商务中心区分院近2分钟车程”,属于典型的以“时间表述距离”的违法行为。此类表述具有误导性,因车程时间受交通状况、行驶速度等变量影响,无法客观反映真实距离,易使消费者对地理位置产生错误认知,扰乱市场秩序。

特别提醒: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消费提示

房产广告中,往往使用“××分钟”“零距离”“无缝”等词语来描述房产项目的地理位置。但究竟是以什么方式进行时间计算,是步行、乘公交、地铁还是开车?购房者往往一无所知。这个时间走的哪条路线,是否已包含发生交通拥堵、遇到突发情况等不确定因素所耗费的时间,差别也很大。但很多房产开发商通常遮遮掩掩,偷换概念,购房者则雾里看花、容易上当受骗。广告法对此类容易误导购房者的宣传方式明令禁止。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房产项目的各类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具体在哪个地点,切勿轻信广告,实地走访、仔细考量再考虑入手。

来源:三门峡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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