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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明确!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3月13日,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微消息,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标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该文件规定了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险控制总体要求、催收工作规范和促进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措施,适用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

文件强调,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向担保人等连带责任人催收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为限。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催收人员可与联系人联系。例如,无法联系到债务人本人,为及时恢复与债务人联系;债务人已死亡、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建立与其可能存在的财产继承人或利益相关人联系。金融机构与债务人可通过协议约定等方式明确无法联系到债务人本人的具体场景等。联系人明确拒绝催收人员的请求或要求催收人员不得再联系的,催收人员不应再与其联系。

此外,催收人员只可向联系人询问债务人联系方式和(或)请其代为转告债务人与金融机构联系,不应透露债务人的逾期欠款金额,欠款时间等欠款信息。当联系人明确表示愿意为债务人偿还欠款时,可视情况提供还款所需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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