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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作品版权也应受保护

  张悦

  日前,常熟市法院审结江苏首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认定原告对提示词的修改以及通过图片处理软件对图片细节设计的修改,体现了其独特的选择和安排,生成的平面图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判决侵权方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计1万元。

  AI技术的不断发展,极大改变了图片创作方式。随之出现一个重要知识产权问题:AI图片的版权如何归属?相关法律并不明确。一方面,创作者利用AI生成的图片,可能确有独特想法和创新思维,如果不能得到肯定和保护,创造积极性容易受到打击;另一方面,人工智能训练需要大量的数据,如果只要是生成图片就对版权加以限制,可能影响AI产业的创新发展。

  江苏此次审结的著作权纠纷案,对AI作品版权的认定很有借鉴意义。案件中,原告通过多次输入提示词进行文生图创作,在迭代过程中利用图片处理软件进行数次手动修改,并在国家版权局对作品做了美术作品登记,某公司多次发布的内容与原告作品高度相似。法院的判决,明确利用AI工具的创作在有创新性设计、表达的前提下,对作品拥有著作权。前不久,武汉一法院也审结了一起“AI生成图被侵权”的著作权纠纷案,认为创作过程反映了创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应予保护。两起判决都是从《著作权法》的维度,通过对创作者的实际智力投入和作品独创性检验,进一步厘清使用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能否获得著作权的关键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法》固然对知识产权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对人工智能兴起带来的版权归属问题是否完全适用,值得法理层面的思考。知识产权制度本就是因技术发展而产生,随着技术进步,法律理应动态调整,更好保护社会创造活力。

  AI图片版权具体认定规范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完善,但法院的判决已经释放出鲜明信号:对于别人的作品,就算是AI作品,也不能随意挪用抄袭。时时刻刻把知识产权意识放在心里,是对他人劳动成果应有的尊重,也是维护社会创新的应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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