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这两天
一则视频在网络上传播
画面显示
在北京市郊的法源寺
一名游客推倒了寺内的一座石狮子雕像
导致石狮子摔倒在地
并从胸部断为两截
图源:北京日报此事引发热议
有人认为石狮子为珍贵文物
游客需为此举担责
也有人认为游客或许并非故意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并非最近几日发生
警方已介入调查
媒体视频显示,这名游客穿着羽绒服,戴着白手套,背红色双肩包,从台阶走下时,先用左手摸了摸石狮子的头顶,同时走到石狮子侧面,将双手放在石狮子头上,上下用力,尝试推倒石狮子。
第一次尝试失败后,这名游客收回手臂,再次用力伸直,一下就推倒了石狮子。石狮子摔倒后断成了两截,该游客也因用力失去重心,向前踉跄了几步。
记者致电法源寺,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但表示事件发生的时间并非网友所说的3月11日,而是更早。但这名游客为何如此、该石狮子是否为“有600余年历史的明清文物”,目前还没有答案。北京西城警方表示,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记者又从权威渠道了解到,该文物被认为是可移动文物,目前正在走可移动文物鉴定程序,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待文物鉴定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再由公安部门等给予该游客处罚。
资料显示,法源寺始建于唐太宗贞观十九年(645年),建成于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年),是唐太宗为追荐阵亡的爱国将士而建。在历史的更迭之中,法源寺曾几度更名,初名悯忠寺,后名开元寺、顺天寺、大悯忠寺、崇福寺等,法源寺为清雍正皇帝敕额。
今法源寺占地面积6700平方米,采用中轴对称格局,整体坐北朝南,分为中、东、西三路。中路为主要建筑所在,寺内有天王殿、大雄宝殿、悯忠阁、毗卢殿、观音殿、藏经楼等殿堂,均为清代古建筑。1979年被北京市批准为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不文明游览行为
屡屡发生
文物被游客损坏的新闻,近年来频频发生。无论有意或无意,历史的遗迹遭受损坏总是让人心痛。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数据,2012年至2021年间故意损毁文物罪案例56件、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开参考案例1件。
图源:江苏省文物安全研究院“文物平安”微信公众号2021年7月11日,游客陈某平在贵州省梵净山景区使用登山手杖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梵净山“金顶摩崖”上进行刻划,留下了“丽水陈某”的字样。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最终,陈某平被判支付文物修复相关费用及赔偿金,并向社会公众道歉。
2023年元旦,北京雍和宫,一名游客误把须弥山(青铜器)当作香炉,向其中扔进了燃香,随后又有其他游客效仿。工作人员虽及时上前灭火,但文物还是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2023年1月,三星堆博物馆内,几名游客发生推搡,撞到展柜,导致展柜内的青铜器跌落,所幸文物并未受损。
图源:新闻晨报2023年3月8日,多名男子跨越围栏进入圆明园大水法区域遗址内部,其中一人攀爬到几米高的遗址顶上拍照。3月11日,警方通报,申某某等3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5年2月5日,一男子在参观游览陕西西安秦始皇陵兵马俑时,越过围栏,直接跳进俑坑,自称要近距离观赏。随后,该男子被警察带走调查。
蓄意破坏也好,无心之失也罢,这些案例不仅暴露了部分游客对文化遗产的漠视,更折射出文明游览与法律约束之间的深刻矛盾。如此一来,单纯的“批评教育”已不足以弥合历史伤痕。因此,如何通过法律责任的精准认定,在惩戒与警示之间构建起文物保护的红线,至关重要。
游客损坏文物
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温鑫宇律师向记者表示,对于损坏文物,视情节轻重所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在这起事件中,“法源寺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损毁其中文物,不仅要承担相关修复赔偿责任,还可能被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安徽相贤律师事务所李桥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了故意损坏文物的至高可处十日内的行政拘留,罚款五百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4条规定的故意损毁文物罪,对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行为人将石狮子推倒并毁损的行为,需要公安机关介入后,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固定相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再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另外,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增加了处罚种类,细化了有关行政处罚分级和幅度,同时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衔接,使得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加具体、科学。能够根据不同的违法情节给予相应处罚,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实施,让文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他说。
李桥介绍,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7章中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法成本大幅提升。其次,在第97条中还新增了文物行政部门在依法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这一措施为文物保护执法提供了更有力的手段,使文物行政部门在面对可能危及文物安全的违法活动时,能够及时制止和查处。
“石狮子被毁事件再次敲响了文物保护的警钟。我们应当依法维护文物安全,严惩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为保护中华文化遗产贡献力量。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文化瑰宝。”李桥表示。
原标题:文物石狮子被拦腰摔断,谁来担责?
栏目主编:周春晟 文字编辑:董思韵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徐佳敏
来源:作者: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