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
《实施方案》提出,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总量控制、重点突出,分类实施、广泛参与”原则,统筹安排好中央向地方直接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下简称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聚焦汽车、家电、家装、数码产品消费等领域,从头抓紧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到2025年底,推动实现汽车以旧换新约16万辆(其中报废更新4万辆、置换更新12万辆)、家电产品销售约320万件、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约350万件、家装厨卫物品购置超过2000万件、智能家居消费约170万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约10万辆、营运货车和城市公交车更新约4700辆,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
《实施方案》的支持范围包括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家装消费品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以及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9个领域工作。
在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能效或水效达到2级及以上标准的冰箱(含冷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机、空调、电脑(含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含管线机)、微波炉(含一体机)、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其中,对购买能效或水效达到2级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能效或水效达到1级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
拓展家电产品补贴品类至消毒柜(器)、空气净化器、衣物护理机、干衣机、扫(拖)地机器人(含吸尘器)、蒸烤箱、电磁炉、空气炸锅、电煮锅、电热水壶(含养生壶)、破壁机、除湿机、投影仪、显示屏(含拍学机)、咖啡机、打印机、智能音箱、智能眼镜、智能运动装备(运动相机、健身镜、跑步机、动感单车、智能耳机)等产品,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参照12类家电补贴标准;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在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方面,结合深圳市装饰装修市场实际,对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和智能家居消费等给予补贴。
其中,智能家居消费补贴范围为智能防盗门(含智能门锁)、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晾衣架、智能窗帘、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中控屏、智能开关等品类。对购买能效或水效为2级及以下、无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能效或水效达到1级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