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高金强 俞清文
“刚到一批特价沙拉汁,原装发货,团购优惠,美味可口!有需要的速速接龙,先到先得!”2024年4月的一天,经营社区团购店的林先生在微信某团购群中看到一则团购广告。平时就习惯拼团采购食品并在自己实体店内售卖的他,看到比市场价低不少的沙拉汁,不禁心动不已,立刻便加入了接龙。
该团购群里的客服还告诉林先生,除了特价沙拉汁外,店家还提供其他特价食品,如冻肉、酱油、蛋糕等,很多食品店都在他这里进货。在客服的游说下,林先生花费600多元下单了近200瓶沙拉汁,又购买了若干盒芋泥蛋糕,陈列在自家店内销售。在林先生店内购买两瓶沙拉汁的朱先生,在食用后感觉到食物不太新鲜,肚子有点不舒服。
林先生从某团购群购入的该批特价食品,其实是“变过脸”的食品。
2024年4月19日,一名群众举报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某仓库中有大量过期食品,仓库工作人员将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擦掉后重新印新日期。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正在使用清洗剂、打码器等物品,对大量临期、过期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进行修改。市监局执法人员遂立刻对酱油、蛋糕、沙拉酱等多款涉案物品予以扣押,并于当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发现该公司王某、毛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原来,2023年12月,毛某从网上了解到,使用相关工具、原料可以修改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自觉有利可图,竟然大胆上演“变脸”戏码。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在明知销售的食品系临期及过期产品、食用后会有害健康的情况下,王某、毛某仍指使公司员工擦拭篡改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并通过微信团购群、朋友圈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7万余元。而林先生购入的特价食品就出自他们的手笔。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毛某以更改生产日期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近日,海曙区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毛某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毛某已被依法判决。
生产标签就像是食品的“出生证明”,其内容是否清晰、真实、准确是关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大事,肆意篡改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不仅涉嫌构成违法犯罪,也是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甚至危及消费者健康。检察官提醒,广大商家在经营中应增强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和诚信管理的意识,勇于担当,自觉树立诚信形象,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健康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