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纪委监委3月13日消息,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张明体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张明体 资料图公开资料显示,张明体出生于1968年9月,早年在南阳市工作,曾任社旗县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
2021年11月,他离开南阳,担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去年9月,张明体官宣被查。
通报显示,张明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房产,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明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明体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