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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善育”,不负所托

转自:瞭望东方周刊

职场发展与生儿育女本不应是顾此失彼的关系,成熟的托育体系正是其中的平衡砝码。

0-3岁是人类生命的早期,也是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窗口期。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导养育人形成科学正确的养育行为、建立良好养育环境。同时强调,不宜将电视、电脑、手机、平板、游戏机等视屏类产品作为儿童的“玩伴”。这意味着,进一步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有了“国家版说明书”。

这份《指南》是国家高度重视儿童早期发展的缩影,也是推进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到相关部委牵头出台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再到各地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早期发展服务纳入人口发展规划,我国婴幼儿养育的政策支持网络越织越密,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推动婴幼儿养育高质量发展,唯有在“幼有所育”上持续用力,朝着“幼有善育”方向努力,才能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婴幼儿养育是家事也是国事,理应是城市发展的民生重点。“人生百年,立于幼学”。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其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也关系到国家、民族和城市的未来。要看到,过去粗放的家庭养育方式、养育环境以及相对简单的相关公共服务已不适应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要政府提供科学权威的高水平指导、高品质的公共服务。目前,各城市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提供主体以商业化托育、早教机构为主,盈利性质明显,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且供给难以保证所有婴幼儿平等使用。各地要在城市规划及政策中充分考虑婴幼儿养育需求,相关部门要尽责打造优质公共服务,只有资源均等、普惠公平的起点,才是送给新时代中国家庭与儿童的最好礼物。

越是温暖的城市,越有人才吸引力,“幼有善育”体现的正是城市的温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家庭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代际照料能力减弱,高质量托育服务已成为诸多家庭的刚需。要做到“幼有善育”,不仅需要新生儿父母进行系统学习并倾力陪伴,也需要家庭之外的社会配套支持。一个浸润婴幼儿早期发展现代化意识的城市,一个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走向多元化、精准化、便利化的城市,方能顺应生育家庭的期待,更能吸引人才流入与留下。这就要求各地统筹政府、社区、市场三方力量,在托育服务体系、场地设施、服务内容等方面合力推进建设,营造儿童友好型城市。

抓民生就是抓发展,做好“幼有善育”服务,也是在培育城市发展竞争力。几乎每一对“新手”父母,都要面临平衡职场追求与养育子女的困境。放眼当下,为了照顾婴幼儿,许多家庭都在面对选择难题:要么有一个人选择闲职、兼职甚至放弃工作,要么把照看孩子的任务交给长辈,要么承受经济压力选择育儿嫂或市场机构。职场发展与生儿育女本不应是顾此失彼的关系,成熟的托育体系正是其中的平衡砝码。一方面,该体系解决“育”的难题,必然能解决家庭后顾之忧,让父母追求职场发展、专注奋斗,有助于激发城市发展活力;另一方面,该体系既减轻“养”的负担,又提高“育”的品质,必然有助于扩内需、促消费,开拓发展新空间。

婴幼儿养育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各地唯有在服务供给、价格、质量、人才、监管等方面补齐短板、创造特色,才能为“幼有善育”赋能,不负千万家庭所托,助推国家发展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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