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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寺石狮子被游客推倒后摔断被摔断石狮子若是文物游客或被刑罚

【#法源寺石狮子被游客推倒后摔断##被摔断石狮子若是文物游客或被刑罚#】近日,一则“法源寺600年历史的石狮子被游客参观时推倒”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视频中,一名戴白手套、背着红色双肩包的游客从台阶走下,先摸了摸石狮子,后用双手尝试推倒石狮子,两次用力后,石狮子倒下,从胸部断为两截。该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谴责。律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了故意损毁文物罪,若认定被损毁的文物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媒体报道,相关专家认为该石狮子至少有600年的历史,属于明清时期文物,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目前,该石狮子正在走可移动文物鉴定程序,已被移交可移动文物部门处理。待文物鉴定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再由公安部门等给予处罚。 游客故意损坏石狮子,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楠律师表示:若认定不是文物,可能涉及故意损害财物罪,根据其价值的大小进行不同处罚;若最终认定是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故意损坏文物至高可处十日内的行政拘留,罚款五百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了故意损毁文物罪,该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张冰晶 剪辑 庆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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