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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荣俊林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披露的《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天永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良龙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披露的《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相关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公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锂电池行业的变化、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锂电池行业的变化、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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