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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39 证券简称: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2025-003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和兴”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之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正和兴持有公司数量从39,311,534股下降至35,964,734股,持有股份比例从19.66%下降至17.98%,股东持股比例触及公司总股本1%的整数倍。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收到深圳正和兴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3日,深圳正和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减持比例为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46,800股,减持比例为0.6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19.66%变动至17.98%,股东持股比例触及公司总股本1%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3、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东履行前期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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