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邵丹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自3月15日起,对拆迁安置、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及加装电梯提取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政策优惠支持,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力度,满足缴存家庭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那么,本轮政策调整到底有哪些变化?记者走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拆迁家庭房票可抵首付
针对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中拆迁安置家庭的痛点,此次新政创造性赋予“房票”与自有资金同等效力,实现关键性突破。
根据新政规定,持房票购房者只需满足首付比例门槛(首套及二套均不低于20%),即可同步使用公积金账户资金。同时,原按差价(新房总价-拆迁补偿)核定贷款额度调整为按新房总价计算,拆迁补偿款可100%冲抵首付,极大释放贷款空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给记者打了个比方:市民王先生持有30万元房票购置100万元房产,原政策需自筹首付14万元(总价100万-房票30万=差价款70万×20%),可贷款56万;新政下房票30万元可直接视作首付,剩余70万元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提高14万元,实现“房票+公积金贷款”无缝衔接的零现金购房。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楼盘需要与公积金配套。涉及拆迁安置的开发企业要与现在的期房、现房楼盘项目准入一致,需先按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配套合作。
特定群体贷款额度最高上浮30%
此次新政的又一大亮点,在于首次将贷款优待政策覆盖至退役军人、“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及人体器官(组织)捐献)人员等特定群体,并参照多子女家庭优惠政策建立阶梯式额度上浮机制,最高可享30%贷款额度提升。
根据新政规定,两类群体可享受优惠:一是针对退役军人群体:现役及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凭《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等证明材料,首套最高可贷91万元(基准70万×130%),二套可贷84万元(基准70万×120%)。二是针对无偿献血等“三献”人员:累计献血≥2000毫升或参与造血干细胞、器官捐献的家庭(含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凭《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或红十字会证明,同等享受上述额度上浮。
据相关数据显示,当前湖州共有退役军人及“三献”人员超10万人,新政预计将释放超亿元购房资金,有效激活改善型住房需求。
记者注意到,新政还设计了“优惠不叠加”原则,即特定群体不得同时享受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等其他贷款优惠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通过建立‘优中选优’机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最有利的申贷方案,既避免福利资源过度集中,又确保政策善意精准送达目标群体。”
加装电梯可提公积金
针对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需求,此次新政迭代推出“既有住宅加装共享电梯公积金”提取模式,形成全生命周期的改造资金支持方案。
政策提供2种灵活支取模式:一是选择按月或按年付费模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证、电梯使用协议书、使用费发票至公积金中心即时办理,每年可提取当年实际支出费用。二是选择终身使用权买断模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需额外提供电梯检验报告,等材料,可按实际支付费用一次性提取,提取额度以竣工验收日为截止日。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选择终身使用权买断模式的,我市还推出亲属互助机制。当职工账户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公积金,提取后亲属账户保留6个月缴存额。如市民张女士家庭安装电梯需支付5万元,在本人公积金余额2万元、配偶余额1万元基础上,还可提取子女账户2万元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