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守护食安新甘肃 共筑健康中国梦”新闻发布会。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万小鹏,省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吴立新,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马福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冯继波,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杨涛,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梁方,共同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卢莹主持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卢莹
发布人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万小鹏
省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吴立新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马福祥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冯继波
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涛
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梁方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万小鹏
万小鹏: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支持!近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检察公益诉讼履职办案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实施,通过部署专项监督、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持续推进市、县两级检察院每年度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取得积极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守护食安新甘肃,共筑健康中国梦,近期省检察院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就协作机制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建立协作机制的背景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联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和食品药品安全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共同解决食品药品领域普遍性、多发性、疑难性问题,实践中发展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协作方式方法并不断完善。为进一步巩固并深化检行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汇聚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合力,构建协同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结合全省实际,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消协等部门在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作配合机制。
二、协作机制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协作机制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机制、保障等内容。建立协作机制,旨在通过检察与行政的深度融合,深化部门间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行动、技术支持等协作,弥补单一行政执法手段、力量的不足,凝聚监管、监督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协作机制主要特点。一是突出依法履职,协同配合。加强各部门横向协作,形成监管、监督合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查处重大案件。三是实现信息共享,高效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四是力争创新机制,提升效能。探索建立跨部门协作新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监督智能化水平。
(二)协作机制内容。一是完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研判、共享机制。对于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发生在农产品生产经营、畜禽屠宰、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涉及老妇幼食品和药品的;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等媒介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涉及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线索,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在办理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办理。对涉及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刑事侦办及检察公益诉讼的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各方及时相互通报,共同研判办理。逐步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二是探索建立管辖通报机制。对于多个检察机关均有管辖权的情形,从有利于司法办案、有利于解决问题的角度,确定管辖的检察机关。三是建立调查取证沟通协调和专业支持机制。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检察机关根据食品药品有关部门办案需要,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四是探索立案后磋商程序。加强审前磋商。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标准,督促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五是检察机关依法支持消费者保护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出席法庭等方式予以支持。六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各方明确专门联络机构和具体联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工作。建立联合开展专项督察机制、共同发布典型案例机制。七是建立人员交流和培训机制。各方互派业务骨干开展岗位交流、业务交流,检察机关聘请食品药品有关部门业务骨干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开展联合培训提升执法司法能力。
三、合力推进协作机制落地落实
这次发布会标志着我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作机制正式启动,检察机关将深化落实与食品药品相关行政部门的务实协作,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我们将紧盯热点问题及“3·15”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法律知识宣讲、专项活动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协作成效,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切实抓好协作机制在检察系统的督促落实,与行政部门合力推进构建横向、纵向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协作机制有效运行,共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省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吴立新吴立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按照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省公安厅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专门成立打击机构,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打击能力水平,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实效。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部门在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责任担当更加彰显。以“什么犯罪突出就坚决打击什么犯罪,哪里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为根本原则,主动融入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创新驱动等全局性工作,不断彰显环食药侦民警的责任担当。
二是工作成效更加明显。以“昆仑”专项行动为牵引,同步开展8个衍生行动,会同行政部门推进13个联合行动,以小专项带动大专项,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危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2024年以来,共侦办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8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05人,涉案总价值23.23亿元。
三是能力水平更加凸显。全省环食药侦打击力量在不断充实、壮大的基础上,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重要抓手,坚持“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突出业务特色和实战特点,网上网下组织开展多轮次练兵、培训,队伍能力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对相关领域违法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和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马福祥
马福祥:
大家下午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通过“五抓五强”工作措施,确保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一是抓监测,强化隐患风险预警。持续扩大监测项目、范围和品种,监测参数达到82种,监测产品50余种,组织开展省级例行监测3次,抽检样品5580个,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省级监督抽查各类农产品样品1124个,问题发现率达到1.78%,处置率100%。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样品5.45万个,达到2.18批次/千人。
二是抓整治,强化突出品种治理。紧盯重点产品,先后开展豇豆、芹菜、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四个一”精准模式,对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建档立卡,落实上市期月月抽检、批批速测,强化农兽药管理,推广绿色防控技术,落实巡查检查和速测把关,确保了重点品种合格率稳步提升。
三是抓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办案。顺畅沟通联络,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合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定印发《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综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等,建立了“监打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联社等部门,开展绿剑护粮安、护春耕促增收、农资打假、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等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95万个,出动执法人员2.16万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37件,捣毁制假窝点1个,挽回经济损失611万元,立案查处案件460件。
四是抓标准,强化绿色优质供给。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制修订和复审清理,全省农业地方标准达到1217项。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达到2415个,建成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9个,100个农产品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61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荣获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
五是抓体系,强化监管制度落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体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常态化开展法律标准宣贯、巡查检查、快速检测、追溯管理和技术服务。持续提升基层检测机构能力,实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全省通过资质认证和机构考核的市县检测机构57家,比例达到63%。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完善沟通机制,开展联合行动,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向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冯继波
冯继波:
大家好!下面我就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持续开展风险大排查、顽疾大整治、能力大提升行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着力健全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实施“食安甘肃”十大攻坚行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开展调研指导,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甘肃”建设和市州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甘肃省食药安委会工作规则》,综合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督促相关市县、部门和企业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三严”管控,着力防范风险隐患。坚持源头严防,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严格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口。坚持过程严管,制定《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管理指南》《餐饮服务提供者操作现场色标化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坚持风险严控,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是坚持破立并举,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制定《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更加健全。实施“互联网+”智慧监管,全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互联网+透明车间”、学校食堂和供餐人数较多的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均达100%。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甘肃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制度,紧盯重点、热点,破解难点、堵点,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四是坚持重心下移,着力夯实治理基础。全省食品监督抽检11.42万批次,合格率达97.08%;深入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肉类产品、校园食品、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等行动,联合省公安厅建立联动执法协同合作机制,全省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033件,涉案总值366.07万元,罚没款3227.59万元。同时,深入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文明餐桌”等活动,发布餐饮服务“红黑榜”701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回应群众关切,社会共治氛围更加浓厚。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树牢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优化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涛
杨涛:
首先,由衷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国家药监局的关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甘肃省药监局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着力统筹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监管与服务,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药品监管协同,构建高效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近两年来,全省药品监管系统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总抓手,聚焦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项重点任务,强化高效能监管。一是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着力构建“五位一体”的药品安全质量风险动态防控体系,会商药品安全形势,制定工作措施,建立闭环管理制度,做好风险隐患处置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专项检查,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唯一标识管理,化妆品“一号多用”等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质量监管由事后处置向事前事中防范转变。
二是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和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打击药品违法“一盘棋”。制定甘肃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裁量权适用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理顺办案流程,规范裁量标准,提高办案效率。联合有关部门制定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和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检验认定工作细则,提升行刑衔接质效。联合五部门开展基层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查处重大案件2起,处罚到人6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4家,吊销许可证1件。针对药品涉刑案件开通检验认定“绿色通道”,将检验认定作为“即办事项”优先办理,出具认定意见187件。
三是稳步提升药品监管能力。推进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药品安全乡镇协管员和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成省生物制品批签发中心项目,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项目,国家药监局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加强技术力量支撑。加快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全省453人取得检查员资格,持续增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两年行动,多种形式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一是持续深化风险防控。聚焦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排查问题隐患,严控质量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隐患自查处置率。二是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加大监督检查、抽检检验、药物警戒、投诉举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穿透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数据分析利用,推动药品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三是不断增强打击合力。高效推进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监管协同,提高联合执法层级,加大跨部门协同监管力,促进跨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会商研判、技术咨询等长效工作机制。为打造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推动甘肃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药监力量。
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梁方
梁方:
今天,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消协签署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作配合机制,这是我省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们在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省消费者协会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在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积极受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投诉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度,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908件,食品类投诉2085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774件。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销售的食品变质、发霉、有异物;消费者食用不洁食品后出现腹泻等现象;食品外包装标签缺少必要信息如保质期、生产日期,有些信息标注模糊等方面。全省各级消协组织积极协助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根据投诉调查情况,解决食品安全纠纷,帮助消费者维护了合法权益。
二、加强食品安全消费教育引导,提升消费维权意识
一是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节假日等节点,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省消协通过官网、官微和省内外媒体向广大消费者传递食品安全知识,如食品标签解读、保质期识别等。通过发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典型案例和相关的消费警示,帮助消费者有效规避食品消费潜在风险。2024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发布涉及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及评析5件,消费警示提示105条(次)。
二是通过消费教育“五进”活动面对面向消费者和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中小学校园,围绕消费维权基本常识、食品安全知识等,提示孩子们饮食安全注意事项、教导大家防止 “五毛食品”“三无产品”。食品安全教育进校园通过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提升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消费及维权意识,有效促进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效果。扎实开展进市场、进商场、进企业活动。针对辖区食品经营主体,工作人员发放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单,引导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天水麻辣烫”火爆出圈后,天水市消协联合市场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规范饮食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2024年,全省各级消协在“五进”活动中共举办了29次食品安全教育。
三、加强协作,推动社会共治,守护食品安全
2024年3月11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与甘肃省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对口联系、信息互通、办案协助、诉讼衔接、资源共享、联合宣传等六项协作配合机制。《意见》强调了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沟通协作明确,明确省消协提起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属地基层检察院可以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出庭等方式提供帮助。目前,省消协就收到的省检察院《线索移送函》,与法律专家、省市区检察机关协同研究,已就1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涉及食品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此次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作配合机制的签署,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省消费者协会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履行协作配合机制赋予的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协作配合机制各项工作。我们将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组织优势,积极参与各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为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贡献力量。
二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我们将充分利用智慧315平台,及时受理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监督建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适时对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三是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消费教育。我们将不断创新食品安全消费教育形式和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设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省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记者问答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根据检察机关近年来办案情况,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呈现出什么特点?下一步检察机关还将在哪些方面加强监督?
万小鹏:
从办案情况来看,食药安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食品安全公益诉讼覆盖面更广。近年来,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督,从线下生产销售到网络交易、直播带货的多业态监管,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多层次治理。
二是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除了传统的药品外,各地检察机关还开展了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监督、违规医疗美容专项监督,办案领域由传统药品安全向医疗服务和用药安全等更深层次迈进。
三是保健品违法添加和虚假宣传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部分保健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治疗功能,甚至违法添加明令禁止添加的成分,以欺诈销售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四是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特别是对主观恶性大、公益损害后果严重的违法主体,依法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提高违法成本,对潜在违法者形成震慑,推动源头治理。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持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这次会签的省级层面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各方共识,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工作合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治理。
二是回应群众关切,拓展办案领域。依托最高检部署的“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食品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安全、预制菜安全、互联网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特定场所餐饮安全、医疗器械安全、过度诊疗等10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独特职能作用,提升办案质效。省检察院通过加大自办案件力度、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引领各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抓实抓细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结合“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更加注重办理公益受损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甘肃法治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一直以来都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公安机关将重点从哪些方面打击此类犯罪?
吴立新:
感谢媒体记者对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依法防范打击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同时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离不开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各级公安机关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干字当头,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坚持高压震慑、露头就打,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称心、住得舒心。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和粮食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要求,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和粮食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努力确保老百姓端牢饭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聚焦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突出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以及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方式制售伪劣食品等多发性犯罪行为;紧紧围绕粮食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活动。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疗用药安全。针对“大慢特”(重大、慢性、特殊疾病)药品、患者保命救命用的急救类、心血管类、抗癌类药品,老百姓日常用量大的感冒类、风湿类药品等重点领域,紧盯非法收购医保药品等与国家医保基金相关的药品犯罪;制售假劣美容药品、针剂、医疗美容器械以及化妆品等美容领域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药犯罪。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公安机关明确了聚焦健康安全、科技创新、文化繁荣、营商环境、源头治理的“五个聚焦”工作思路,特别是将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厉打击“老妇幼”用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等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侵权假冒犯罪。
中国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刚才,省农业农村厅提到了豇豆、芹菜等重点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那么下一步治理中,你们在运用新出台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作配合机制上有何计划?
马福祥:
感谢记者朋友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的关注、关心。
重点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是农业农村部为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系统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针对豇豆、芹菜等药残问题突出品种,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专项攻坚治理行动。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先后启动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及豇豆、芹菜、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通过全覆盖排查建档、强化农兽药管理、转变绿色防控方式、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加强巡查检查和速测把关等措施,确保了我省重点品种合格率稳步提升。
2025年,重点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仍是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重点,今天六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协作配合机制,也将在攻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给予更多支撑。我们初步计划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协作。
一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持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推进省级各部门平台互联互通,加大与农业农村部国家追溯平台、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省商务厅“重要产品追溯平台”的数据共享,加快推动与省营商环境局数据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共治,探索开展信用监管。
二是建立交流会商机制。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与省级相关部门常态化交流互通,及时通报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苗头性问题和重大案事件,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邀请省级相关部门参加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吸纳意见建议。
三是落实联合办案机制。持续开展“重点产品药残问题攻坚治理”“绿剑护粮安”“农资打假”等整治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违法添加物质和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落实“监打联动”“行刑衔接”机制,维护农业市场秩序。
四是顺畅人员交流培训机制。围绕产品检测、执法办案、共享共治等方面,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互派业务骨干开展交流,举办培训互邀学习,强化实践锻炼,共同提升检测、监管、执法业务能力。
通过建立健全以上四个方面制度机制,推动全省重点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取得更大成效,确保食品安全领域部门协作配合更加顺畅、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形成合力,助力“食安甘肃”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光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刚才,省检察院介绍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配合协作的意见》,可以说此《意见》是加强食品安全协作配合的创新举措。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如何更好运用此项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吃得更健康?
冯继波:
感谢您的关注,也借此机会感谢媒体朋友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局将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配合协作的意见》,在全系统加大《意见》的宣传教育,部署要求将《意见》学到位、做到位,广泛营造全系统学通机制、用好机制的氛围,不断推进协作机制走深走实。
二是强化协同推进。我局将与省检察院共同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始终聚焦校园食品、农村集体聚餐、“特供酒”、肉类产品、食品添加剂、网络订餐等重点监管领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化细化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重点协作内容,实施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不断提升协同治理工作成效。
三是督促依法履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前提下,持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纠正部门间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行政执法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市场监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依法全面履职、协同履职。
四是严惩违法犯罪。持续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违法违规行动“零容忍”,实施联合挂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推动重大问题的解决,凝聚合力、同向发力,用“铁手腕”打造“安全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人民群众十分关切药品安全问题。请问省药监局在基层用药安全方面有哪些举措?下一步什么打算?
杨涛:
谢谢你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基层用药安全直接关乎民生,对此,省药监局高度重视,针对基层药品供应使用特点、风险隐患以及需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实际情况,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实施意见》,联合省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中医药管理、疾控等5部门联合开展基层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药品安全风险会商、通报预警、培训约谈、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制度机制,定期开展药品、疫苗风险会商和安全形势分析,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各地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紧紧围绕单体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突出合法资质、购销渠道、验收复核、储运陈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特殊药品和疫苗检查安全管理等重点内容,全面检查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多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强化药品监管协作联动的相关办法、制度、协议、方案等,从制度上强化监管支撑保障,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着力构建药品监管执法“全省一盘棋”格局。通过专项整治,多部门协同联动、同向监管、合力监管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已逐步形成,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作联动。加大基层整治力度,深化“三医”协同治理,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加大高风险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等药品抽检监测力度,加大药品网络销售交易巡查力度,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指导企业入驻追溯平台,做好基本操作使用和扫码验证工作,督促企业做好ERP与甘肃省零售药店重点品种监测系统对接、处方上传、预警处置等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完善风险会商、联席会议、执法联动等制度机制,通过定期会商、专题会商和信息共享等方式,分析药品安全形势、破解监管难题、精准靶向发力、有效闭环风险隐患,形成多部门配合、多领域协作、各层级联动的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刚才省消协提到,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请解读一下这个主题的含义。
梁方:
“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的含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具体如下:
一是促进高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认真积极听取消费者诉求,加强专题研究和消费指导,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掌握相关消费知识。同时,以需求牵引供给,主动向经营者反映消费者意愿,推动经营者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主动增强供给与需求的适配性、平衡性,不断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质升级,满足新时代消费者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高品质消费需求。
二是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也是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的基本前提。信息化数字化的“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去年3月15日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一年来,已经高效、便捷地为消费者解决了2600多件投诉,今年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将继续做好平台维权工作,进一步实现投诉便利化、信息透明化、处置快速化,确保消费者投诉有门、处置高效,维权无忧、敢于消费。
三是促进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更满意。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推动形成立法保障、司法保护、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守法、消费者参与、社会组织协作、研究机构支持、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高水平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通过促进参与各方的有效沟通、协调配合,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提高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整体效能。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
来源:甘肃发布(ID:gansufabu)
编辑:祁晴 责编:朱旺 校审:都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