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动用亡父抚恤金做美容# 】记者今日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2024年3·15当天,66岁的消费者田老太在家人陪同下向广州市消委会反映,从2019年8月至2024年3月期间,越秀区某美容院工作人员不断诱导老人消费,多次购买美容项目,已累计花费133万元。田老太接受美容院的服务之初,是源于十分在意脸上约半个巴掌大的黑斑。美容院在明知道田老太脸上的黑斑是年轻时由于漆树过敏所致、连医院都束手无策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夸大甚至虚构美容项目效果,让田老太满怀希望。同时,向其推销了多个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项目。田老太由于消费金额较大,每次消费都隐瞒着家人,长此以往,她已没有能力继续消费,于是多次向店员表示不会再购买项目。美容院又称愿意为其先行“垫付”,不需要老人家交钱就可以做项目。田老太碍于面子,不愿意欠别人,于是擅自动用了已故父亲的抚恤金(含丧葬费)共58万元。不料,由于田老太的其他兄弟姐妹前来过问老父亲的抚恤金去向,田老太迫不得已和盘托出,并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消委会进行了投诉。在消委会的协助下,争议双方进行了具体对账、确认签名以及协商退款,耗时累计超过8个小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美容院退还未消费的美容预付款和已消费项目折价款,共计30万元,分3个月返还。(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