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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不明,环境不如人意,你的外卖有可能来自所谓的“共享厨房”

转自:上观新闻

你叫的外卖可能来自经营主体不明的“共享厨房”。

新民晚报记者连日调查发现,这样的现象虽然不被规则认可,平台方也不允许,但并不鲜见。

现场调查:“共享厨房”经营主体不明

淮海东路就有这样的“共享厨房”,不断有外卖小哥从云南南路进入淮海东路68号淮云大厦地下室取餐,生意很“旺”。进入地下室,新民晚报记者在油腻的走道两边发现了张贴着外卖门店名字的“格子间”式厨房,厨房里没有张贴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材料。

淮云大厦地下室有做外卖的“共享厨房”

一位在市内多处如此操作的店家给这样的外卖店取了个“时尚”的名字:共享厨房,即共享一个营业执照的厨房,只做外卖,不做堂食。如同这位店家所说,新民晚报记者在这里只发现了一张“共享”于走道边的营业执照,执照上载明的经营主体为上海食栗莱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共享”的营业执照

与这里所公示一致的是,记者在外卖平台上发现,相应外卖店展示的就是这份“共享”的营业执照。但细心查看就能发现,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主体和外卖平台上亮明的营业单位并非同一个。

如在淮云大厦地下室做外卖的“今相约•木桶饭”,虽然外卖平台上标称是黄浦区排名第二的湘菜外卖店,但与美团“食品安全档案”上的经营单位打起了架:一方面,营业执照上显示的经营单位为注册在淮海东路68号地下室的上海食栗莱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面,“单位名称”一栏中写的却是经营地址在淮海东路45号201—206室的上海鼎越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在平台上,一个外卖店的食品安全档案上有两个运营主体

淮海东路45号为东淮海国际大厦,2楼为“食惠美食新城”。新民晚报记者在此只发现了一家可以堂食的餐馆,其余都是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小店,201—206室没有“今相约•木桶饭”餐食店,而是“曼玲粥”“陈记烧烤蹄”“阜阳达达卷馍”等餐食店。

新民晚报记者到东淮海国际大厦2楼走访发现,201—206室没有“今相约•木桶饭”餐食店,随意堆放比比皆是

虽然,入口处贴有落款为“上海鼎越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二楼整顿、停业!”但多个小店依然在加工餐食,不时可见外卖小哥前来取餐。而营业执照,新民晚报记者在现场反复寻找营业执照,都没有找到,只看到油腻的“共享厨房”里各种东西随意堆放。

“整顿停业”的《通知》

类似经营主体不明的“共享厨房”式外卖,还存在于黄陂北路、新昌路边的一些写字楼地下室。如一家标称在黄浦区外卖销售量第一名的湘菜,就位于黄陂北路一写字楼的地下室,其在外卖平台上同时经营着两个外卖店,不同的是,这里还提供堂食。

贴有“黄浦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的美椒餐厅中区食堂里,“共享”着不同品牌的外卖店,有的格子间“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时经营两个外卖店

监管部门:对所谓的“共享厨房”调研处置

记者了解到,如此脏乱差的“共享厨房”式外卖,并不为现行规则所认可。外卖平台客服人员也表示,不允许实际经营者与营业执照所示不一致的情况。

对于这样的经营模式,从业人员似乎心知肚明。如在黄陂北路一写字楼地下室,工作人员一见有人拍照,就马上上前制止。淮云大厦地下室一份张贴于走道边的“告示”则提醒着经营者要提高警惕:“对于陌生人拜访现场必须与门店经理报备,明确告知不允许在门店内进行拍摄,对于档口外徘徊的非送餐人员需主动询问来访意图,并及时报门店经理。”

张贴于淮云大厦一楼的“安全运营注意事项”

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已对经营主体不明的“共享厨房”式外卖进行调研处置。

原标题:经营主体不明,环境不如人意,你的外卖有可能来自所谓的“共享厨房”

栏目编辑:张钰芸 题图来源:罗水元 图片来源:罗水元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罗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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