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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消协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这些你遇到过没?

转自:太原发布

办了游泳卡,店面转让;购买洗地机,故障频出;家政失诚信,合同难解……3月14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发布2024年投诉典型案例,涉及预付卡、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多个消费领域。

办了游泳卡

店面却转让

王先生在某健身服务公司办理游泳健身课年卡,并签订合同。后来,该公司陆续以装修、放假等名义不能正常开课。

再后来,有会员得知店面要转让、老板跑路,甚至拖欠内部员工工资,会员要求退款赔偿或正常消费。

消协受理投诉后,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和消费者的诉求,以及健身房经营状况、跑路原因等,收集证据,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后因健身房老板已跑路,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消协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无法调解,根据掌握的情况向消费者提供了合理的建议和指导,支持起诉。

购买洗地机

故障却频出

贾先生花4600元购买了一台洗地机,使用后发现根本无法打扫干净。联系售后,并按照售后人员告知方法对洗地机进行各种重新设置、更换抹布等操作,但没有效果。

随后又联系门店,销售人员同意维修。维修后机器并没修好,反而毛病更多。联系门店负责人,称可以换机,但贾先生担心是机器本身问题,为避免换新机后再次出现问题,他要求退货退款。维权半年,依然没有解决问题,遂向消协求助。

接到投诉后,消协积极与双方沟通了解情况。商家提供了该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未发现问题;贾先生提供了购机时签订的合同,其中明确规定:产品有质量问题,90日内可以要求免费修理、换货、退货。贾先生要求退货。

经调解,商家答应给贾先生更换同款产品,并补偿500元。贾先生不认可。消协建议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家政失诚信

合同解除难

2024年3月,李女士在某家政公司交了为期半年的服务费4200元。其间,家政公司屡次介绍毫无经验的育儿嫂,有的还存在虐待婴儿行为。

李女士与家政公司沟通无果,对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未到期就不介绍育儿嫂。李女士的诉求是退还剩余款项,并予以道歉。

消协受理后,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针对家政公司不负责任的行为,李女士有权解除合同,维护合法权益,家政公司应当给予补偿。经调查、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终止调解。

学习遇骗局

谨慎签合同

2024年8月,盘女士在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共计支付3580元商业插画提升课费用,并签订合同。机构老师承诺可一边学习,一边接稿赚钱。

上课期间,盘女士觉得课程质量不佳,对自己没有任何帮助,认为该公司宣传存在虚假成分,提出退费,但机构的退费方案不能接受,且合约中相关条例显失公平性,对消费者不利,遂请消协介入。

消协受理后,联系投诉人了解详细情况,包括培训合同的签订、培训内容、费用和介绍工作情况等。

同时,向该培训机构了解情况,核实投诉事实。经调解协商,培训机构最终同意退费。

培训退费难

签约要注意

2024年7月,张女士报名参加某知名培训机构的“培优尊享班”,交纳10800元培训费用。

上课10天,由于课程不适应和身体原因请假,导致剩余课时未上,在与机构协商退费时出现纠纷,投诉至消协。

接到投诉后,消协立即开展调查,培训机构认为该学员虽然请假未上课,但未明确提出退班,没根据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机构产生的住宿等相关费用,学员应当承担;学员提出不同意见,消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退货有条件

一定要看清

王先生于2024年8月21日在某平台公司所运营的品牌店铺花1258元购买平板电脑一台,8月24日签收并激活,后觉得不太满意准备退货,该商家以设备联网已激活为由拒绝退货退款。

王先生认为不联网、不登录App无法测试平板性能,但商家却以激活为由拒绝退货,王先生向消协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调解过程中,消协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双方均能提供充足证据,但此案例中商家在消费提醒中已提示:已激活的数码产品如无质量问题,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经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合同属无效

最终退了款

傅先生在某汽车4S店订购一款车,签订汽车销售单(未盖章),总价110000元,交预付定金3000元,规定为保证本订单的有效履行,从订单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或要求退还预付定金。

但签订合同后双方出现纠纷,傅先生要求退还预付定金,双方多次交涉,商家拒绝退定金。傅先生向消协求助。

接到投诉后,消协立即介入调解,因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单(未盖章)属无效合同,经多次沟通,最后,商家愿意退还3000元。

统筹非保险

合同有猫腻

2024年9月,徐先生交保险联系某保险公司的代理商,对方承诺车险商业险的签约主体是某保险公司,但9月20日转账后发现收款方并非某保险公司,而且出具的是安全统筹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明显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徐先生想要申请退款,还要扣除30%的手续费,他希望全部退款,遂向消协投诉。

汽车统筹不是保险,而是一种交通安全统筹服务,属于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的互助行为。

消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进行调解,指出从事安全统筹的公司并非依法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应根据合同履约。

经调解,双方协商未果,建议徐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款太苛刻

退费无结果

某女士为孩子在托育机构办理入托,签订一年合同,缴费27600元。因为孩子小、抵抗力差,入园几天后得急性肠胃炎、支气管肺炎三次住院治疗,全年在托育机构上课36天后,一直在家休养。

该女士感觉没上几天课,要求机构退还剩余费用,双方协商无果,投诉到消协。

经消协调查,托育合同中关于退费一项规定:“本协议签订3日以上,托育机构有权不退还已付且剩余未上的托育费。请假条款中提到每月出勤5天(含)以上,则计为一个月托育费用;整月不出勤或出勤不够5天则计为半个月托育费用。

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人员认为确实存在格式条款问题,但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建议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诺不加价

实际加了价

王女士在抖音直播间拍下某景区4个人499元团购,当时明确询问是否有其他自费项目,直播间营销人员称无其他隐形消费。

到达集合地后,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每人加价130元,否则不予接待且无法退费。王女士被迫接受,选择加价出行。

后向消协投诉,要求退还相关费用并道歉,且整改其虚假宣传行为。

接到投诉后,消协及时受理并对合同、收据、广告传单等证据进行调查,分别听取双方阐述。

经多次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300元,消费者不同意,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走司法程序。

来源 太原日报 记者 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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