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准入管理,统一采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
生态环境部将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手段,筛查货车违法排放问题线索,并溯源车辆相关运输公司(或个人)、相关排放检验机构。
《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介绍,该意见由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编制,旨在强化机动车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中心专家介绍,当前机动车污染排放对大气质量影响凸显,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机动车遥感监测通过光学原理实现“秒级”检测,不影响交通且覆盖范围广。专家介绍,近年来,我国机动车遥感筛查在政策推动、技术革新及地方实践等多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已形成“政策引导+技术创新+精准执法”的体系,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手段。
广东省提出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计划在2025年底前实现柴油车遥感监测覆盖率60%以上,并加大对超标车辆的执法力度。新疆于2024年9月实施新修订的汽油车遥感检测标准,优化排放限值和判定方法,要求连续两次超标即可判定不合格,提升监管精准性。江苏省宿迁市要求遥感监测超标的车辆须在30日内维修并复检,否则禁止上路。
专家介绍,全国机动车检测市场规模预计达1500亿元,遥感监测设备在一线城市覆盖率较高,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地区逐步推广,市场潜力巨大。但同时,机动车遥感检测技术标准化有待统一。随着新能源车普及,现有遥感技术需扩展至电池、电机等新领域。
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针对筛查发现的排放异常偏高车辆,生态环境部门提醒通知车辆所有人及时维修治理。对于逾期未维修治理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年度排放定期检验中重点查验相关问题情况,并溯源车辆相关运输公司(或个人)、相关排放检验机构。加强对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设备维护,规范车辆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证据采集。
图为设在快速路上的机动车遥感检测点。摄影/章轲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对于3.5吨以上柴油货车,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排放数据,在年度检验周期内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免于当期上线排放检验。
同时,将货车抽查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依托现有货运通道超限超载检测站点、重要交通卡口等,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路检路查。针对重点用车单位、运输公司、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车辆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等“三不两改一黑”问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发现问题的车辆,指导提醒并督促及时维修达标排放。对于逾期未维修合格或屡查屡犯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列入重点管理清单。生态环境部门将车辆环境违法行为告知相关运输公司、重点用车单位,督促其加强车辆管理。
机动车检测机构是把握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的关口,近年来,在一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隐蔽、高科技作弊手段被大量使用,一些企业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机动车作弊装置,作弊行为仍然猖獗,甚至形成机动车作弊检验设备“设计研发—制作销售—站点检测—中介服务—车辆维修”全产业链作弊链条。
2024年9月起,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一批弄虚作假机构。
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准入管理,统一采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人员技术能力、设备性能指标和软件防篡改等要求,明确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环节环保专家现场审查要求。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鼓励车辆排放维修工位加装视频,记录车辆维修过程。鼓励生产企业为OBD被刷写和破坏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的车辆提供维修恢复服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OBD等核心控制数据泄露,避免用于非法刷写。
此外,鼓励生产企业根据车辆质保、维修、远程监控等信息加强货车排放缺陷分析,对存在不合理或超标排放、控制系统防篡改功能缺失、污染控制装置拆除损坏后提示报警功能缺失等缺陷的车辆主动召回。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平台和货车监管平台。修订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