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近日发布跨境支付新规,明确港澳居民在大湾区深圳以外8市购房时,可通过境外汇款偿还按揭贷款,且交易失败后购房款可原路退回境外。
该政策自2月26日起实施。
根据指引,广州、珠海等8市港澳购房者可向境内贷款账户汇入境外人民币或外汇资金用于还贷,相关资金不受个人每日跨境汇款限额约束。银行需审核资金真实性后,按实际月供或提前还款金额划转至境内账户。
若交易未达成,开发商或卖方须将原境外汇入的购房款原路退回。其中未结汇资金直接退回,已结汇外汇需重新购汇后汇出。深圳同日发布独立操作指引,明确本地房产交易结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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