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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停车难、态度差等问题,济南启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孟杰 通讯员 李群杰

物业服务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品质和社区的综合治理。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物业领域市场秩序,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等9部门出台《全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开展社区物业党建联建、难点问题整治等六项行动,重点整治“停车难、态度差”等10类物业问题。

强化党建引领  

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以党建引领赋能物业管理,激发红色物业新动能。《方案》提出,要加强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深化物业服务企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团队、业主委员会实现党的组织应建尽建,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将设置红色议事厅(室)、议事角、议事桌等,搭建小区议事协商平台。

在突出党建引领的同时,进一步鼓励引导业主自治。规范小区业主自治建设行动,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镇联合职能部门严把候选人资格关和身份关,不具备条件或不能正常履职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

聚焦热点难点 

 “一小区一策”开展整治

聚焦居民反映最集中的“停车管理、物业服务态度与质量、电梯管理、住宅设施设备维护、门禁管理、物业费变更、道路维修、楼内乱堆乱放、卫生保洁和绿化养护、防汛和清雪除冰”等10类问题,济南将采取“一小区一策”,开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通过“优化停车秩序管理、提升服务人员素质和形象、加强电梯维护保养、及时进行设施设备维修、加强人员出入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修复小区路面、清除楼道杂物、治理环境卫生和提升绿化养护、做好汛期排水和冬季清雪除冰”等措施,有效提升小区整体面貌和居住品质。

集中整治期间,济南还将开展行政执法进小区行动,推动整合住建、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力量,对物业小区违规装修、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部位、破坏公共绿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提高住宅小区行政执法和服务效能。

拓宽服务领域  

以优服务促进物业企业新发展

从业主需求出发,拓宽服务领域,是物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为此,《方案》创新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开展“物业服务+”活动,聚焦“一老一小”发展社区食堂、家政等居家社区养老和婴幼儿托育服务。同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屋维修、节能减排、智能科技等专业服务公司建立“物业服务联盟”,搭建全市物业服务领域“便民生活服务平台”和“阳光集采平台”,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平台为业主提供购物、维修、配送等服务。

《方案》明确,商品住宅小区每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相关部门将开展公共收益联合检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商品住宅小区试点小区公共收益银行账户流水信息接入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并向小区全体居民、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公开公示。

健全六大机制 

规范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组织建设方面,济南将完善市、区县、街镇物业服务行业党委建设,健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小区治理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红色物业星级企业和星级项目评选活动。

监管服务方面,将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机制,每年开展一次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定期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与物业项目评优、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结合使用;完善物业进驻退出衔接机制,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街镇做好服务和指导;以市场化引入物业、街镇或社区领办公益物业、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办、业主委员会自管等模式,提高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可持续性;推广“信义+酬金”物业管理模式,利用小区物业管理费、公共收益等资金建立业主共有资金,全部用于小区物业管理。

面对物业小区服务难题,济南迎难而上、为民而动,以有力举措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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