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广东省消委会召开2025年3·15信息通报会,会上发布了2024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典型案例。
美容院诱导高额消费
六旬老人花光百万存款
广州一名六旬老年消费者田女士因想祛除脸部黑斑,在某美容院的诱导下,自2019年起隐瞒家人购买了多项美容项目,五年间累计消费133万元,花光了全部存款,其中包含已故父亲的抚恤金58万元,效果却不明显。
无奈之下,田女士向广州市消委会求助。消委会调解过程中,由于时间跨度较大且消费者无法有效举证,双方争议难以协调。鉴于举证有难度,经深入沟通,双方同意集中对近一年内有明确转账记录的58万元消费金额进行现场调解。在消委会的主持下,经过长达8小时的三方现场调解,美容院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未消费的预付款以及已消费项目的折价款,总计30万元。
【点评】本案中,美容院夸大美容项目功效,并诱导老年消费者进行高额消费,涉嫌虚假宣传,侵害老年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禁止虚构或夸大商品、服务功效,诱导老年人购买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服务”,商家的行为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本案在调解过程,遇到了因无法有效举证而导致维权难的问题。因此,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服务时务必保持谨慎,应以书面形式固定服务内容、价格及退款条件等重要内容,并注意留存证据,以确保在发生争议时有明确的维权依据。
支付800多万元购房款
正式买卖合同却没签
2022年6月,张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就购房事宜签署了房地产认购书,并支付30万元定金、790万元首期款,约定5日内签署买卖合同,若公司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后因房地产公司的原因,双方一直没有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于是,张先生多次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本金、双倍定金及资金占用利息,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遂向当地消委会求助。深圳市、光明区两级消委会接诉后,通过现场调解、公开约谈等方式多次沟通,最终促使该公司退还消费者本金820万元,另根据定金罚则和资金占用情况赔付约150万元。
【点评】本案中,消费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认购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预约合同,具有法定约束力,双方均需如约履行义务。但房地产公司不仅未能履行正式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对于后续责任的承担也一直采取回避态度,致使合同目的迟迟不能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并可要求对方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此外,根据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合同编的司法解释,消费者有权同时请求对方支付首期款的资金占用费。
此案的圆满解决得益于市、区消委会的紧密合作,通过及时调解与高效的公开约谈措施,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切实捍卫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马灿 粤消宣)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