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教育部
教发函〔2025〕3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长沙科技学院的函》(湘政函〔2024〕4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置长沙科技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3014900。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长沙科技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档案学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切实强化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