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17日|基金公司将调整存量指数产品的指数使用费。自3月21日起,存量指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也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2021年证监会发布《指数基金开发指引》显示,指数基金应当在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应当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但是当时对产品进行了“新老划段”,即新发产品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但老基金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此次基金公司主动调整后,指数使用费将均由基金公司承担,进一步为投资者节省费用。据悉,当前指数使用费平均费率为基金规模的3个百分点。
为投资者降费 3月21日起指数使用费全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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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投资者降费 3月21日起指数使用费全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