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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240410 债券简称:GK三峰01

债券代码:241970 债券简称:GK三峰R1

债券代码:242083 债券简称:GK三峰02

债券代码:242610 债券简称:GK三峰03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2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6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韩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票同意选举韩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240410 债券简称:GK三峰01

债券代码:241970 债券简称:GK三峰R1

债券代码:242083 债券简称:GK三峰02

债券代码:242610 债券简称:GK三峰03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廖高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司景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廖高尚先生、鲍毅先生(独立董事)、赵锐女士,其中廖高尚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洪辉先生(独立董事)、白银峰女士、鲍毅先生(独立董事),其中李洪辉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晓东先生(独立董事)、唐晓晴先生(独立董事)、司景忠先生,其中李晓东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唐晓晴先生(独立董事)、黄嘉頴先生、李晓东先生(独立董事),其中唐晓晴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授权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2号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总部大楼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廖高尚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钱静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完成情况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按股份回购计划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二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议、向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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