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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一朵莲花”如何走向世界

  中新社深圳3月18日电 题: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一朵莲花”如何走向世界

  中新社记者 谢雁冰

  步入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如同来到莲花的世界。

  大厅落地窗前,摆放着莲花雕塑,雕塑下誊刻周敦颐的《爱莲说》。前台岩板上的花瓶里,插着莲花干花,会议室墙上也挂着莲花图。1983年,这家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诞生于深圳莲花山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莲花象征着清正廉洁、洁身自好。“莲花是我们的院花,寓意仲裁需要独立、公正、廉洁。”身戴莲花徽章的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助理、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处长黄郭勇说。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争议双方将争议提交给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由其居中作出裁决。相比诉讼,仲裁具备灵活、高效、专业、保密等优势,当事人可以选定仲裁庭审理案件。”黄郭勇说。

  据统计,截至2024年9月,中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和机构工作人员达8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起,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人民币,下同)。

  从创立之初,深国仲就在探索吸收更多境外仲裁员。1984年,深国仲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

  “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规定,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其他境外的仲裁员不少于三分之一。目前,我们共有569名境外仲裁员,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处副处长王好介绍。

  在深国仲官网可以直观看到仲裁员名册,介绍着他们的专长、居住地等。

  “仲裁员来自世界各地,有利于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中立、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他们拥有多元背景,能够更全面地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化和商业习惯,减少沟通障碍。”黄郭勇说,这无疑可以增加境外当事人对仲裁的信任感。

  “40多年来,深国仲始终沿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王好说,如今当事人遍及142个国家和地区。

  近两年,深国仲受理了一宗涉外仲裁案,争议金额超250亿元。“我们在推动仲裁裁决执行的国际化、规则衔接的国际化、机制对接的国际化等。”王好说。

  仲裁裁决执行的国际化,意味着裁决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执行效力,当事人不用担心裁决无法在其他国家执行,进而提升了仲裁的公信力。深国仲正是中国仲裁裁决在境外执行的先行者。

  1986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两年后,深国仲开庭审理广东粤海进出口公司诉香港捷达公司一案并作出裁决,该裁决于1989年6月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决予以执行。

  这是香港法院按照《纽约公约》承认及执行仲裁裁决的先例,也是中国内地仲裁裁决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目前,深国仲的仲裁裁决在海内外普遍获得认可及执行。”王好说。

  在规则衔接上,深国仲通过特别程序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本土化,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机制对接上,深国仲持续与美洲、非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建立对接与合作机制。

  莲花之香,溢向世界。

  在中国涉外法治建设中,涉外仲裁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

  黄郭勇认为,随着中国仲裁机构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当事人所在国是否鼓励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何提升对境外仲裁员的吸引力,中国仲裁制度如何与国际接轨等,依然是仲裁机构国际化面临的问题。

  “一朵莲花”如何更好地走向世界,让国际仲裁界更注重中国经验,是深国仲不断思考的命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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