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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信披违规风暴再起:实控人李兆廷遭证监会立案

记者:萧峰

2025年3月15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55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李兆廷立案。公开资料显示,李兆廷,1965年7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他是“东旭系”掌门人,目前通过东旭集团间接持有*ST旭蓝5.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9.04%。2019年,李兆廷曾以235亿元财富成为石家庄首富,巅峰时期手握东旭光电(目前该公司已退市)、*ST旭蓝(时名东旭蓝天)、嘉麟杰等三家上市公司实控权。

东旭系"旧疾复发",信披违规成导火索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55001号),李兆廷被立案调查的核心问题直指信息披露违规。尽管具体违规细节尚未公布,但市场普遍将其与东旭光电自2019年起持续发酵的债务危机、财务数据真实性争议相关联。东旭光电曾因2019年账上“存贷双高”(货币资金183亿元却无法兑付到期债券)引发深交所问询,此后连续多年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4年9月6日,东旭光电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一消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瞬间在资本市场掀起轩然大波。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受损股民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目前,东旭光电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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