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莲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运用当面面签的方式,顺利实现了一件诉讼主体涉外继承案件的授权委托见证,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展现了莲湖法院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案件当事人颜某为外籍人士,其父母去世后,在遗产继承问题上与其他继承人产生争议,需向莲湖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外籍当事人委托境内律师代理诉讼,通常需要办理复杂的公证认证手续,不仅流程繁琐,而且耗时长久。为确保后续诉讼能够顺利开展,颜某趁回国办理其他事务之际,专程前往莲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具体流程。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莲湖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雷丹,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查阅法律法规,并积极咨询相关人员。经过深入研究,决定采用当事人在法官面前当面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方式,实现授权委托见证。
3 月 14 日上午,颜某及其拟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一同来到莲湖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雷丹仔细核对了颜某的身份信息,详细了解委托权限、事项以及期限,同时对代理律师的身份信息也进行了严格核查,确保委托代理的真实性,并将相关信息详细记录在册。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与见证下,双方顺利签署了委托授权手续,整个见证过程还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令这一原本可能复杂漫长的程序,全程不到 15 分钟便圆满完成。颜某对此感叹不已,感激地表示:“这效率太高了,感谢法官!这下我可以安心回去了。”
此次为涉外诉讼主体提供授权委托面签服务,极大地简化了涉外授权手续的办理流程,切实便利了境外当事人参与诉讼。未来,莲湖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持续书写司法为民的崭新篇章。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