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光明日报
高邮景观 光明图片/IC PHOTO【文学里念故乡】
我出生在江苏中部里下河平原高邮的一个普通村落南角墩。至少从明朝开始,我们的村庄便叫这个名字。《隆庆高邮州志》中卷二“形胜·墩”条目中有南角墩释文:“角墩在州东北,南角墩去城二十五里,北角墩去城三十里。”今天,我从城里驱车回村庄时,精确的导航显示距离为12.5公里。可见我确定将南角墩作为自己写作的地标,并非出于我的智慧或者倔强——这片平凡的土地上固有的精确和深刻,才是祖辈和我能在这里谋生的根据与来源。
我为南角墩写过十多本书,更应该说这片土地赐予我无尽的文字源泉。从近年的几本书《村庄的真相》《一个人的平原》《村庄对我守口如瓶》《单厍》《父恩》开始,南角墩作为我的胞衣之地更加明确地存活在我的书写之中。我固执地认为,这是一个充满着诗性的名字,它和其所在的高邮县城一样,都是被文学宠爱的名词。这对于一个写作者而言是无比幸运的:因为故乡有文学,而我又能够在文学里找到故乡。这绝不是什么绕口的噱头话,而是带着自豪情绪的自白。
南角墩并没有出现过什么文人,这大概和绝大多数村庄的历史与现状是一样的。文学家大抵要有县城作为文化生活的背景,至少要有足够体量的阅读作为注脚。我们今天称为老家的村庄,大多数只是生命的起点或经过之地,后来与文学的关联更多的是城市的培育和机缘。然而我们也不能完全声称村庄对我们的人生和写作一无是处。至少对我这样有志于乡土的写作者而言,村庄首先在美学和人情上是重要的启蒙之处。
谈到村庄的美,我们经常说到“安静”这个词。基本主要由草木组织秩序的乡土世界,“安静”有时候可能并非完全是褒义词。因为“安静”常常源于偏远或者贫穷,但这并不影响村庄存在着唯美甚至绝美。我的第一部散文集名作《草木故园》,内中多写村庄里的草木,以及草木一样的人生。很多年后,我才明白村庄作为出发地,在美学上给我的遗传和教育,比书本所赋予的知识和方法更加重要,它们让我知道美的存在和方式。一朵花,一片落叶或者几亩良田,乡土中国里的每一个村庄都不缺这些,但正是草木的形式和附着其中的表情,成为一个人一生和写作生涯的美学启蒙。我在《父恩》一书中,所写的邻居家的生活是这样的:
院子地上扫得一尘不染,只一些细碎的花瓣像面食上的点缀。那些花是村里没有的——苹果花。那种浅白的颜色非常细腻,比野花多一种安静。他每天都拿着剪子侍弄这些从外地买来的果树。苹果树下面种的是一丛蔓生的菊花,这也是村里的月季所不能比的。这种花没有开放的时候,已经让人觉得很雅致。有猫懒散地在花边走过,看人的眼神也有些傲慢……他养的鱼并不急着每年都清出,所以总看见有大个子的家伙到水面来转悠。坡上种的是一棵柿子树,每年都挂上累累的果子。有时候掉一个在水里,砸出很悦耳的声响。
这些场景也可以算是景致,对我来说刻骨铭心,它们对我理解色彩、结构、节奏和世界都起到重要的作用。我进城生活了二十多年,但是生活里对事物的态度和选择都是依据早年的这些经历。而当我拿起笔书写真实的故乡或者虚拟他人的故乡,所选的物事都被早年的经历所限制。这种限制是一种教育,让我有了自身的美学认知。与书本上关于美的陈述与研究相比,这种来自生长和生活的美感,可能更容易实现自我表达的深切——云朵,河水,泥土,黄叶,以及无数蓬勃生长的树,都成为美的载体或发生地。
南角墩曾经是一个很穷困的地方。在贫穷的情形下,人情可能表现得更加粗糙与无奈。这对于一个写作者而言,当然是一种珍贵的经历。穷困就像是一个反射镜,将真实的人心和情绪都显示出来。我自故乡来,当然深知故乡事。写作也像社交中与人交往谈天,更愿意说“家丑不可外扬”的客套话,内里的辛酸其实各自心知肚明。作为一个写作者,在私情之外我努力地秉持公义去面对故乡的一切。这当然是为了更加冷静地面对土地与事实,我相信这也是村庄教会我的坦荡与深情。如果没有那些我所亲见或者经历的人情世故,可能我的写作反而很难长线生长,至少说建设“纸上故乡”的动力和气力是不可延续的。对于南角墩,我一定是受益者,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富有”继承者。
南角墩所在的里下河平原是被四面几条巨大的河流所围成的一片土地。平坦的大地坦诚却也匮乏,高拔的树木硬撑着有限的高度。河流是界限也曾是绝境,无路可走的局限曾经让生活一筹莫展。从形式到内容,比之于有山水形胜的故乡而言,南角墩好像连气象条件都是极度平庸的。可能生活的难处各有不同,被称为鱼米之乡的平原,很长一段时间在我的内心即寓意匮乏与平庸。这可能是一个年轻气盛的孩子在外面走了几段路,就自以为是地认为故乡的一切乏善可陈。在写作长篇小说《单厍》时,我设置了一个会唱民歌的主人公形象,为的是让纸上的日子更具备喜感与情调。这是出于地域风情的某种考量,也是我后来在县城工作的一些见识所致。某一次偶然的走访机会,我了解到从地方文献生搬来的地方民歌,南角墩竟然还有很多人会唱,且还流传着此前没有被收集到的歌目。我在自卑情绪中忽视了平原独有的文化风貌和积淀,那种被收纳在“百姓日用即道”的存在原来可算蔚为大观——除了风景之外,风情、风俗、风物甚至是方言里,都珍藏着无数的秘境,这也是村庄给我的珍贵遗存,是家乡在文学上对我的加持和祝福。
我十几岁离开村庄,事实上再也没有真正地回到南角墩。即便是后来我帮助父母修缮了屋舍,但除了母亲归天时,我在灵前稻草地铺上和衣而睡几夜,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村庄过夜。现在我只要不出远门,每天还都回到南角墩,但更多只是为了看望老父。高邮是一个运河边的小城,在众多的县城里她可能也是村庄一样的存在。不过她似乎又有某种特质,和水一样的风貌与性格,那就是浸润于日常中的文学气息。我给她的定位是“一座被文学宠爱的城市”。这是一种性情,也是一种传统。据《雍正高邮州志·风俗志》载:“古志高邮民俗多好谈儒。《学传》曰:文,纹也,水广生纹。高邮之水丰,故多文学之士。”这个县城里出的文学家多矣,用家喻户晓的时语概括为“古有秦少游,今有汪曾祺”。二位乡贤自不必多介绍。他们在高邮生活时都属于“城里人”,但对于我这样的“乡下人”当然也影响颇深。这并不只是因为我们每每提及乡贤的自豪,更是因为他们及其诗文成为某种浸润在街头巷尾甚至家长里短之中的一种深情与深刻。如果说秦观的婉约词更多是古代一时的公共风气,那么汪曾祺对市井生活的书写带给我们更明确的启发。
汪曾祺的作品如《受戒》或《大淖记事》等多是写故乡的市井生活,也是写他自己的性情人生。除了家学渊源之外,县城高邮也给他一方风土的丰赡,特别是本地人生性慈悲与淡泊的暗示。他在《我的创作生涯》中说道:“我很喜欢宋儒的一些诗:‘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顿觉眼前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生意满’,故可欣喜,‘苦人多’,应该同情。我的小说所写的都是一些小人物、‘小儿女’,我对他们充满了温爱,充满了同情。”汪曾祺眼睛里的小人物、小儿女的温情,是一个作家眼中的世界,也是一个县城市民自身的认知与性情。他“人间送小温”的写作,无一不是受市井生活的教益。这个地方的人,勤劳、善良且坚毅,正如运河之水的柔情与果断,是一方水土养育出来的性情——淡泊、深情构成“温情现实主义”的汪曾祺。这些对我们这样身居县城又书写乡土的写作者而言,当然有着明确的恩惠——从本质上讲,“我们都是这样的人”。
我从南角墩出走到县城,村庄已经成了“故乡”。如果某一天远去他乡,寄居的县城也自然成为“故乡”。无论走到哪里,当我抬头看天的时候心里明白,头顶那一朵云一定飘自南角墩,它还有一个深情的注脚——高邮。
(作者:周荣池,系扬州市作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