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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公开通报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孙鹏杰 刘天泽)“这份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的起诉书格式有瑕疵,法律条文引用、语言表达不够准确。”“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的起诉书中,取保候审地址表述不规范。”3月18日,河南省汤阴县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

  据了解,2024年12月,汤阴县检察院以“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机制”为切入点,制定了《法律文书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工作规定(试行)》,将正向激励和责任追究相结合,倒逼检察人员提升工作质效。该规定将各类法律文书纳入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对于文书制作存在瑕疵情形,但不需要追究司法责任的,分为轻微情形、一般情形、严重情形、其他瑕疵情形,依据事实认定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对评查发现的优秀法律文书,给予表扬奖励。

  依据法律文书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工作规定,该院对2024年12月至今年2月的法律文书逐一进行了“会诊把脉”。“我院将检察官随机组成专项评查小组,以线上智能筛查与线下人工核查相结合,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案程序比对、案卡信息反查、业务数据分析等功能,集中对流程不规范、报表数据异常案件进行全流程核查,形成问题清单,最终反馈至案件承办人,公布通报评查结果。”该院政治部主任石艳军介绍,评查结果记入检察官业绩档案,让自觉提升法律文书质量成为工作常态。

  工作规定实施以来,该院共组织评查文书260份,先后评选出10份优秀文书和3份瑕疵文书,下发了3份通报提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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