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 崔芳芳 王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尽管有无数前车之鉴和血的教训,但仍有部分驾驶人依旧抱着侥幸心理,借着酒劲驾车,触碰法律红线。近日,高速交警唐县大队查处了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事发当日,唐县大队执勤民警在京昆高速曲阳东站口对一名小型轿车驾驶员检测酒驾时,驾驶员全身上下散发着浓重酒气,拒不配合民警进行呼吸式检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刚靠近男子,便发出了“您喝酒了”的报警。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当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同时固定相关音视频证据。血检结果显示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74.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驾驶人称,自己当天中午去某工地找朋友喝酒,下午家中有急事便心存侥幸自行开车回家,不料却被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对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