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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技强国建设牵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来源:光明日报

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2025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民进教育界委员时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教育、科技、人才的需求,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国家强盛之基,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当前,应立足国家发展所处历史方位,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锚定科技强国建设目标,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1.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技革命与大国博弈相互交织,高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最前沿和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技要打头阵。科技创新是必由之路。”必须充分认识科技的战略先导地位和根本支撑作用,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当前,全球政治、经济、军事和科技秩序常常受到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的冲击,世界充满不确定性。面对波诡云谲的国际形势,只有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我们才能“顶得住”“站得稳”。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研究范式出现重大变化,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加速推进。未来一段时期,基础研究突破与前沿技术创新将进入密集活跃期,各国将进一步加强科技领域战略布局,全球科技竞争也将空前激烈。在此态势下,只有赢得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优势,我们才能避免错失机会。当今中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对此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集中精力补短板、强长项、开辟新赛道,从根本上快速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局面,大幅提高产业链和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面对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和进度要求,只有加快推进科技现代化,才能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纵观世界发展史,没有科技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国家现代化进程很难持续甚至会掉入各种“陷阱”。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但无论是遵循各国现代化之一般规律,还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之特色目标,科技现代化都十分关键。一百多年来,从五四运动提出“赛先生”,到新中国成立后提出“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科技现代化一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和核心动力。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主要依靠自身力量从科技创新中要质量、效率和财富,加快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以科技现代化支撑和引领中国式现代化。

2.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在现代社会,教育系统、科技系统、人才系统都有其不可或缺的功能和价值,且各有各的相对独立性和运行特点。比如,从时间维度看,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是“慢变量”,而科技创新日新月异,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快变量”;从功能看,教育发展、人才培养是多目标系统,科技发展的目标则相对单一;从评价标准看,教育、人才评价标准更加多样和复杂,科技创新则相对聚焦。三者各有特点,又内在一致、相互支撑。

随着科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以科技为牵引,推进教育系统、科技系统和人才系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各国发展历程充分表明,谁能加强教育系统、科技系统和人才系统之间的有机联系,在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方面作出重大体制机制创新,谁就能在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提升方面获得巨大优势。从世界科技发展史看,设立国家科学院、创立研究型大学、发展企业实验室、建立高校科技园区等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对全世界的科技创新产生了深远影响。

展望未来,要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成效,就必须深刻理解科技革命、技术经济范式变革和社会制度变迁之间的复杂关系和基本规律,全面把握我国科技发展的实际条件和真实情境,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以推进科技强国建设重大任务来集聚和培养人才;用实实在在的科技成果来检验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成效,提升全社会的创新意愿;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带动教育体制和人才发展体制改革。

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从大局出发,做好思想动员和工作统筹,平衡好“快变量”和“慢变量”、“破”与“立”之间关系,突出科技的战略性地位,以推进科技强国建设为重要牵引,把教育、科技、人才各方改革都聚焦到一体化发展上来,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

把对创新主体的评价改革作为关键着力点,进一步激活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评价制度,以机构评价制度改革带动人才、项目和基地评价制度改革。优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加大对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绩效的奖励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破四唯”行动,形成更能反映创新质量、更加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评价方式方法,在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评审中,更加关注创新水平和科研绩效。

面向科技强国建设需求,强化科技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实现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拔尖人才和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在高考改革、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等场景中,将创新能力作为贯穿始终的核心指标。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高校管理、人才评价等工作要全面支持青年人才在科技创新中挑大梁、当主角,注重在重大科技创新任务中识别和培养青年人才。

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投身科技创新事业。大力宣扬科技创新典范和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进一步提升科技人员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健全人才流动体制机制,畅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渠道。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平台,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开放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汇聚,把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落到实处。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创新。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鼓励企业勇于以“最具挑战性”的科技创新把中国乃至全球顶尖人才识别出来、集聚起来、培养起来。加快形成以创业投资为重点、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作者:邵学清、卢阳旭,分别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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