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金融监管总局全面履职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我们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稳’的态势和‘进’的步伐都更加明显。”李云泽表示
文|严沁雯
编辑|张颖馨 袁满
“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我们将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
同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提振消费,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对于促消费惠民生,李云泽表示,将着力推动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不仅关注“物”的领域,更要聚焦“人”的领域,支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与此同时,李云泽还回应了关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进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等热点问题。
2024年是金融监管总局全面履职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李云泽总结道,“我们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稳’的态势和‘进’的步伐都更加明显。”
“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金融行业稳健运行。主要监管指标都处于健康区间,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到16%、保险偿付能力上升至200%,不良贷款率下降到1.5%。二是金融风险稳步收敛。三是金融改革稳妥推进。
“大家都关心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存量风险正在有序处置,增量风险得到了明显遏制;尤其是2024年我们加大了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全年共处置不良资产3.8万亿元,创历年之最,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李云泽表示。
李云泽称,“进”也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资金供给量增价减。2024年,银行业保险业新增资金投放超过30万亿元,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下降0.6个百分点,经济金融的循环可以说更加畅通有序。
二是金融服务提质增效。科技、先进制造业等一些重点领域的贷款增速都显著高于平均水平,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也走在世界前列。保险赔付同比增长近20%。
三是行业治理持续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日益健全,保险新“国十条”发布并实施,资管机构财富管理能力也在稳步提升,金融对外开放迈向更高水平。
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审批贷款超6万亿
除上述“稳”的态势和“进”的步伐,李云泽还提及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同时,由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李云泽表示,主要是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解决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和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提供了重要支撑。
李云泽进一步指出,会继续坚持“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这是因为在实践中好企业有差的项目,差企业也有好的项目。”另据他透露,目前,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审批贷款超过6万亿元,涉及已经交付和正在建设的住房超过1500万套。
对于2025年的工作,李云泽强调,一是支持稳楼市。推动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拉长“白名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拿到贷款,坚决做好保交房工作。二是配合促转型。抓紧研究制定配套融资制度,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在小微企业方面,李云泽称,从去年10月以来,累计走访超过5000万户,授信总额超过10万亿元,初步实现了“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的目标。下一步,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下大气力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从“一增一减”两个方面推动协调机制发挥更大效能。
AIC股权投资试点将扩围
“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科技创新。中国融资结构长期以间接融资为主,这就需要我们积极稳妥引导银行保险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李云泽指出,当前,重点是抓好“四项试点”,并积极稳妥扩大试点范围。
第一项试点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的股权投资试点。李云泽称,2024年已将试点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取得积极成效,签约金额已经超过3500亿元。“今年我们计划进一步扩大试点区域,并允许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进来。”
根据3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一是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三是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
第二项试点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前期试点规模超过1000亿元,今年会进一步加大力度,“昨天我们批复再新增600亿元,这不仅为资本市场带来实实在在的中长期增量资金,而且进一步壮大了机构投资者群体。”李云泽说。
第三项试点是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李云泽透露,考虑将并购贷款占并购资金的比例上限提高至80%,原来是60%,期限延长到10年,原来是7年,支持科技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加快产业整合,畅通资本循环。
另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3月5日消息,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做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在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试点城市、试点银行和试点科技企业标准。
试点城市应是科技优势资源集中、研发投入强度较大、并购交易和股权投资市场活跃,具体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济南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和苏州市等18个城市,涵盖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武汉、成渝、西安三个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试点银行应是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治理完善、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并购贷款专业服务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较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试点科技企业则应科研积累和创新能力强、技术改造需求大、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化前景广阔、信用记录良好。
最后一项试点则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李云泽指出,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局,计划在创新活跃的地区先行先试,着力破解质押登记、评估、处置等“老大难”问题,真正让知识产权“落地成金”,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作者为《财经》记者;《财经》记者陈洪杰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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