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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紧急会议的原因做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无偿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无偿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办理相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无偿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办理相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无偿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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