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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还因信披问题面临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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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昆明云内动力(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动力”或“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5日、3月6日、3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达到 20.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此外,公司还因信息披露问题面临着投资者索赔。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4月25日-2024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Hehson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4月16日,公司曾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云内动力及其控股股东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未能依法及时开展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等问题。同时,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会计核算不准确,内部控制不规范。对此,云南证监局决定对云内动力及其控股股东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4年4月26日,云内动力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根据上述决定书,经公司自查,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0年至2023年已披露的各期定期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4月25日-2024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云内动力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云内动力:于2020年4月25日-2024年4月1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1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索赔等。)

责任编辑:孙同怀

(转自:腾讯自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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