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已于2025年3月4日17时截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此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17时(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止。2025年3月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此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78,986.89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4,669,672.89份的0.54%,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持有人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公 证 书
(2025)沪静证经字第61号
申请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
法定代表人:刘翔,男,1975年1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代理人:尹琳,女,1990年7月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尹琳向我处提出申请,对申请人为审议《关于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而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统计过程进行公证,并向我处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我处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申请人承诺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审查:申请人是该基金的管理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集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关于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表决。
申请人根据其确定的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一、申请人就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2025年1月25日通过有关媒体发布了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并确定2025年2月24日为本基金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二、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在有关媒体分别于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5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
三、申请人公告的表决票送达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17时。
2025年3月6日,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方忆晨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席了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的计票现场。监督了申请人的授权代表戴小娟立对截止至2025年3月4日17时的表决票进行汇总并计票,结果为:截止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共有14669672.89份,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78986.89份,占该基金总份额的0.54%,未达到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申请人的授权代表李勇、王斐、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邱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律师吴曹圆一并出席了会议并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上述计票结果真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公 证 员 高淑娟
2025年3月6日
光大保德信尊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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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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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3月13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25年3月11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25年3月11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根据《光大保德信尊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红利分配金额小于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则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因此,当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金额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0元(不含10.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5年3月1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7)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8)本基金代销机构: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公司。
(9)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