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在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生态环境系统项目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和难题,如何破解基层项目管理难题?
近年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通过建立一个专业化项目管理团队、夯实两个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把好三个项目监管关口、探索四类项目管理模式等有效举措,不断推动项目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构建管理体系力破项目难题
针对垂改后生态环境各分局无独立法人不便实施项目以及上级环保专项资金被县级统筹难以保证资金绩效等问题,文山州成立项目办,构建“领导小组+专业团队+技术支撑”项目管理体系,由局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全局,4名项目办成员分别对应中央、省专项资金申报方向对全州项目进行归口集中管理和规范化运作,各分局、业务科室明确专人协同管理,形成稳定的项目管理团队,确保项目需求与申报实施有机统一。
同时,文山州创新设立“总工程师+四大领域技术负责人”制度,从州局选用1名总工程师,统筹负责重点项目环节把控和技术把关。针对不同领域工作的特点,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从直属事业单位中优选4名高工,作为水、土、气、农村专项资金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应项目办内部人员分工开展“一对一”传帮带,形成稳定的技术团队。
为加强全州重点项目库建设,切实做好项目谋划和前期经费统筹两项基础工作。文山州一方面做好项目储备,根据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统筹谋划全州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并做好专库分类,每2年对项目库开展一次滚动论证、更新,形成近、中、远期项目建设相结合的合理梯度和层次,重点解决本地区突出环境问题,改善提升全州生态环境质量。
另一方面,创新开拓四类前期经费来源,争取州级财政按照每年200万元标准滚动支持项目可研、环评、水保及设计等前期费用。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在保证项目绩效目标时限的前提下,严控项目投资,项目完成后形成结余资金,按双方已明确的方式报州政府重新安排后成为新项目的前期保障。2022年以来,获得结余资金重新安排共791.83万元;文山州连续三年获得项目库建设资金支持共550万元。2024年,文山州获得首批珠江流域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省级奖励引导资金300万元,牵头制定了《文山州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并联合州财政局印发实施。
严把三大关口创新四类管理模式
为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文山州严把项目预审、过程管理、资金绩效三大关口。
在项目设计阶段,组织专家及设计单位人员深入项目现场,对项目选址、用地类型进行核实,对照项目估算优化设计,做实施工图预算,对采购物资、设备广泛询价,并组织造价、财务专家对项目预算审核把关,确保工程预算控制在定额标准范围内,物资和设备预算价与市场价不出现较大偏差。
在项目实施阶段,招标结束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施工图预算开展清标工作,明确重点,专项资金下达后,重点监督项目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情况;特别是对2024年申报实施的马关县、西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由于奖补资金有限,州局加大项目过程管理和监督指导,两县采取镇人民政府供应建设物资,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的建设模式进行实施,有效控制了项目地方投资,并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
在项目验收阶段,实行两级验收制,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初步验收,明确工程质量鉴定意见;项目办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等6个方面71个细项进行全面记录、查验和分析评估,根据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切实强化投资监管工作。
针对项目差异化管理需求,文山州探索四类项目管理模式。
“委托分局”类,对于技术线路相对简单、投资可控,并且分局有能力支撑的项目,通过“委托分局+组建分局管理机构+项目办指导”的方式,委托分局开展项目技术文件送审报批、招标、合同执行、建设管理、初步验收、结算等具体工作。
“地方政府主导”类,对于涉及征占土地、青苗补偿、需要开展群众对接工作等较为复杂的项目,由县(市)政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分局专户,由分局负责技术指导并审核拨付资金的方式推进。
“跨域实施”类,对于跨县(市)的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技术难易程度,通过州局和涉及分局共同组建具体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开展项目建设。
“委托代建”类,对于技术线路复杂、投资不可控,生态环境部门力量不能支撑的项目,探索委托州县国企平台公司代建的方式开展建设。
“总的来看,文山州项目管理经验的核心是州局主动统筹,把好资金和技术关,保证资金拨付和项目绩效。分局要谋更要做,能够对照指南谋划项目,能够通过项目解决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监测执法能力。”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