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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异地审理探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路径

转自: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高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效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度,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申怀吉率院行政审判团队赴金昌市异地审理两起诉金川区政府的行政协议案件,金川区政府区长梁少卿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全程出庭应诉,直面群众诉求、回应司法审查。此次审理以“异地开庭公正便民”与“主官出庭强化示范”双轮驱动,既彰显司法权威对行政权力的有效监督,又凸显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尊法守法的责任担当,生动展现司法与行政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路径。

异地巡回审理:以司法能动践行便民承诺

  根据甘肃省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改革部署,兰州中院依法对金昌市政府及金昌市所辖县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与以往“坐堂问案”不同,本案合议庭经提前分析研判案情,严格遵循“法定管辖”与“便民利民”相结合原则,主动将法庭“搬到”金川区现场,就地开展巡回审理,金川区政府区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出庭应诉,既以“程序正义”保障司法公正,又以“家门口开庭”传递司法温度,凸显三项法律效果:

阳光办案 提升司法公信

  “异地巡回审理既防地方干扰,又让正义看得见”,跨区域管辖能够有效避免“主客场”效应,确保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本案中,合议庭通过庭前实地走访、现场勘验,全面了解核查案件事实,以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回应群众关切,让当事人在个案审理中真切感受到“零距离”的公平正义。

便民减负 传递司法温度

  “以往要去兰州打官司,现在法官到家门口开庭”,原告在法庭上不断感慨。金昌、兰州两地相距400公里,以往当事人出庭应诉提前一天就要出发,此次法官跨域而来,通过就地调查、就地开庭、就地调解,为各方当事人免去奔波之苦,切实降低金钱、时间等各项诉讼成本。此外,本次庭审聚焦金昌地区较为高发的征地补偿争议,关系到不少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案件公开审理,允许属地群众近距离参与旁听,使司法服务更接地气,在“看得见的公正”中不断增进司法获得感。

示范引领 深化法治教育

  “现场目睹区长出庭应诉,参与法庭调查,我们对规范执法程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参与旁听的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在庭后表示。为扩大行政案件庭审的普法宣传实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判团队主动邀请金川区人民政府、金昌市两级司法局的部分工作人员赴现场旁听。庭审中,审判长组织参讼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开展多轮激烈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有序,参与旁听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近距离观摩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以一堂沉浸式的“法治公开课”,进一步深化了对依法行政的警示思考。

“一把手”出庭:以“关键表率”彰显法治担当

  金川区区长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围绕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等积极陈述意见,以“头雁效应”夯实法治政府根基,生动诠释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的要求,也为破解“告官不见官”难题、密切干群关系注入“强心剂”,实现三重示范效应:

直面问题:从“幕后决策”到“台前应答”

  区长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够直接听取群众意见,避免信息层层传递失真,在庭审中直面原告诉求,诚恳回应质疑,针对行政协议的订立、履行等核心争议逐项出示证据、阐明法律依据,将“官民对话”置于法庭监督之下,以透明化的沟通方式打破双方隔阂,以行政权威增强群众对处理结果的认可度,为争议高效化解传递积极信号。

提升效能:从“程序过场”到“实质解纷”

  行政主官全程参与庭审调查,能够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统筹全局的作用,通过即时调度资源推动争议化解,缩短问题解决链条。本案中,面对案件核心争议,出庭负责人主动发声,与原告“零距离”对话,并就事实查明、争议化解发表实质意见,在庭后即时部署跟进,尽快推动案件协调化解,有效缩短行政机关内部层级审批、汇报等工作耗时,避免纠纷“程序终结而矛盾未消”,这种“当庭回应+即时督办”模式,使司法裁判与行政履职双向奔赴,形成闭环。

增强示范:从“司法监督”到“协同化解”

  本案庭审中,梁区长当庭表示“我们既尊重老百姓依法正当行使诉权,同时也会尊重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区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释放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尊法守法、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鲜明信号,以积极的“涟漪效应”带动属地行政机关树立“权力尊重权利”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为府院共治、协同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提供了标杆范例。

  兰州中院此次异地审理与金川区“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联动实践,既以“异地开庭”筑牢公平正义防线,又以“主官出庭”树起依法行政标杆,是兰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接下来,兰州中院将持续以高质量府院联动凝聚法治合力,以“关键人”的表率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群众获得感同步提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争议在源头消解”成为社会治理新常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李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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