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讯员 宋 春
本报讯 前天下午,在南湖区新嘉街道西马桥社区邻里中心,一场充满烟火气的“以案说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普法课,让社区里的婆婆阿姨们直呼“解渴”。在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南湖区普法办联合新嘉街道司法所、西马桥社区妇联,特邀嘉兴市律协妇联副主席陈东琴律师,将生涩的法律条文“烹制”成居民听得懂的“家常菜”,让社区里的婆婆阿姨们从“热心群众”变成“法治排头兵”,掀起基层自治与法治融合的热潮。
新嘉街道培育的社区“法律明白人”吴荣娣感慨道:“过去调解夫妻矛盾全凭嗓门大,现在有了‘法律明白人普法课堂’,调解依据《民法典》,说话都有底气了。”据悉,新嘉街道像吴荣娣这样持证上岗的“法律明白人”已覆盖街道11个社区。
“今天咱们不背法条,专治那些让人睡不着觉的婚姻疑难杂症。”陈东琴律师一开场就把大家逗乐了,她接着绘声绘色地说,“小夫妻买房像拼乐高,婆家出首付、娘家搞装修,离婚时咋分?”她突然压低声音模仿丈母娘的语气说:“转账时千万要写‘借款’,也一定要保留出资痕迹,别学我去年傻乎乎拿现金给‘乖女婿’!”台下的刘阿姨立马举起手机来拍视频:“这段必须要发到家庭群。”现场爆发出一片笑声。
讲到抢夺藏匿孩子案例时,陈东琴律师拿出了一个毛绒玩具,“假设这是你家小宝贝,爸爸藏起来不让妈妈见……”话音未落,台下张阿姨着急地说:“那不得连夜杀过去抢回来。”“可别!”陈东琴律师按下激动的张阿姨,“《民法典》就是‘尚方宝剑’,您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记住,抢孩子不是家务事,是法律的红线!”
当PPT上跳出“给第三者转账”案例时,全场响起一片“啧啧”声。社区“法律明白人”王霞红举手爆料:“我们小区有个大姐,抓包丈夫给小三买汽车,气得要把车砸了。”“砸车可得不偿失。”陈东琴律师赶紧支招,“《民法典》就是照妖镜——向法院申请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别说汽车,就连‘520’红包都能要回来。”她还现场教学如何三步取证:先拍银行流水,再录微信聊天,最后找邻居作证,“比如小区超市王老板看见他俩牵手,这就是关键证人。”
近一个小时的课程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落幕。西马桥社区“法律明白人”徐爱华感慨:“作为社区‘法律明白人’,我们不仅要当‘法律传声筒’,更要成为‘法治神经元’。”这些经街道培训的“法律明白人”,如今已能熟练运用“婚姻财产保全三件套”——留痕、公证、及时主张权利。
这场接地气的普法课,让生涩的法条化作邻里的“暖心汤”,搭建起司法服务与民生需求的桥梁,更悄然播下基层善治的种子。居民严阿姨说:“以前觉得法律冷冰冰的,今天才发现是咱们的‘婚姻护身符’。”
西马桥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每个普通人都能笑着握住法律盾牌,当柴米油盐的纠纷化作学法用法的契机,或许这就是法治社会最生动的注脚——不是高高在上的庙堂之学,而是老百姓能听明白并用起来的生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