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医药”)分别提供总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沙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营销”)提供总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生物”)提供总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3,109.12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3,109.12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1、统一信用代码:914300007632532092
2、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
3、注册资本:33,020.0005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毅清
5、成立日期:2004年6月1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批发;食品销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专用设备修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达嘉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达嘉医药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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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1、统一信用代码:91430722MAC1UTFT57
2、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汉太路9号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毅清
5、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2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消毒器械销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草药收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达嘉营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达嘉营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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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统一信用代码:91430722MABNWDNW6X
2、注册地址: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汉太路9号
3、注册资本:21,315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毅清
5、成立日期:2022年6月15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中药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中草药种植;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达嘉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达嘉生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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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达嘉医药
1、债务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达嘉医药
1、债务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4)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达嘉营销
1、债务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2、债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本金形成的全部债务如借款本金、承兑汇票业务项下的敞口金额、保函项下的金额、信用证项下的金额、债务人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文件项下的所有债务、债务融资工具或债权融资计划项下应兑付的本金、债券本金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利息、借款利息、债务融资工具或债权融资计划项下应支付的利息、债券利息等,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因违约而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罚金、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评估费、拍卖费、产权过户税费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其他相关合理的费用等。即使全部债务金额超过最高债权本金数额或者相关利息、费用形成的时间在最高额债权确定之后,保证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对超过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如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合同,则主合同项下本金为开证金额与溢装金额之和。
7、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本合同所对应的主合同可以有多份,当不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各有不同时,就每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而言,本合同保证期间为该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达嘉生物
1、债务人:达嘉维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0%;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63,109.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35%。
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85%。公司对达嘉医药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12,437.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35%;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达嘉生物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2%,公司对达嘉生物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9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达嘉营销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公司对达嘉营销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分别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达嘉医药、达嘉生物);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达嘉医药);
3、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长沙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达嘉营销)。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