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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赵辉离婚!股份全归女方

从2024年9月,申请辞去金圆股份(维权)董事、董事长等职务;到1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12月,取保候审;再到2025年1月,收到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今,金圆股份实控人之一赵辉拟完全“退出”公司。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3月21日晚,金圆股份公告披露,近日,公司收到赵辉的通知,获悉赵辉和潘颖已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就股份分割等事宜做出相关安排。

按照两人的约定,女方潘颖将得到赵辉的全部持股。此次离婚也会导致金圆股份实控人发生变动,公司实控人将由赵璧生、赵辉变更为赵璧生。

赵辉全部持股划归女方

就金圆股份控股权关系来看,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控人赵璧生、赵辉父子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3.0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5%。其中,赵辉直接持有公司6613.7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股份来源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通过持有金圆控股7.67%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潘颖未持有公司股份。

权益变动前金圆股份控股权关系图图片来源:公司公告权益变动后金圆股份控股权关系图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根据《离婚协议》约定,赵辉将其持有的公司6613.7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潘颖名下;将持有的金圆控股7.67%的股权过户至潘颖名下。

简言之,根据《离婚协议》,赵辉将其全部持股划归女方。根据上述持股初步估算,潘颖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持有金圆股份10.755%的股份。以金圆股份3月21日盘后总市值38.57亿元估算,潘颖所分得的股份对应市值约4.15亿元。

对于如此分割,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规避监管风险可能是一个因素。若实控人涉嫌信披违规等违规行为,通过股权分割降低直接持股比例,或转移股份试图切断与公司的直接关联,不排除弱化其“实际控制人”身份,减轻连带责任的可能。

他提醒称,对实控人离婚、亲属持股比例突变等行为,需结合公司基本面(如债务、诉讼)判断是否存在风险转移。

赵辉2024年底被取保候审

赵辉与金圆股份逐渐“划清界限”,要从2024年9月说起。彼时,金圆股份披露,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赵辉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职。

仅两月后,11月29日晚,金圆股份突发公告称,公司及赵辉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赵辉立案。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12月11日晚,金圆股份公告披露,公司收到赵辉通知,金华市公安局于12月10日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12月10日起算。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2025年1月,金圆股份及赵辉等收到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金圆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2023年10月至12月,赵辉组织、策划、安排方光泉等人进行资金流转,以支付货款名义将金圆股份4.066亿元资金转至供应商,最终上述资金流入金圆控股,用于偿还金圆控股欠金圆股份的往来款。上述行为构成对金圆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期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

金圆股份迟至2024年4月19日才通过临时报告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吉林证监局指出,赵辉作为金圆股份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构成“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行为;决定对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责任人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同时,金圆股份近几年的业绩表现也不甚乐观。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金圆股份分别实现营收88.49亿元、56.10亿元、28.44亿元;归母净利润8349.87万元、-2.11亿元、-6.78亿元。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最新业绩预告显示,2024年,金圆股份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4000万元至6000万元,扣非净利润预计亏损2.9亿元至3.5亿元。

其中,公司2024年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为3.5亿元至3.9亿元,主要系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形成的股权处置收益、公司收到的地方政府补助及浙江华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的利息收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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