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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氏野马为何姓“普”

  ▌王族 著

  有一年去奇台的将军戈壁,返回时有人说野马中心不远,不妨去看看。此野马说的是“普氏野马”,因为珍贵便专门成立了繁殖中心,有人常年观察研究,目的是让它们成群繁殖,变成庞大的种群。

  我们刚一进入马的生活区,便看见圈中的普氏野马确实与常见的马不同,它们的头又高又大,但脖颈却很粗,尤其是耳朵,显得比驴的耳朵还短。再细看,它们的蹄子是圆形的,口鼻上有斑点,背部有一条很明显的深色背线,一动便扭动出波纹。它们的尾巴也非同一般,前半截儿毛短,后半截儿毛长,看上去像一把扫帚。最显眼的是它们的四条腿,又短又粗,一点也不像马的腿。不仅如此,那又短又粗的腿上有明显的黑色横纹,仔细一数,有的是两条,有的是五条,像是有人专门画上去的。在马类中,这样的腿被称为“踏青”腿,平时难见,没想到在普氏野马身上却看到了。

  说到它们颈上的鬃毛,却有颇为奇特的故事。有一匹野马在夏天时,颈上的鬃毛是浅棕色的,长得又细又短;到了冬天,那鬃毛则长得又长又粗,颜色还变成了赤褐色,在大雪中显得极为醒目。前几年,有一匹野马摔伤后一直好不起来,眼看马上就要下大雪,如果它还好不起来的话,恐怕就过不了冬了。有人听到消息后意欲把那匹野马买下,宰杀后运到菜市场上能卖上好价钱,繁殖中心的人将那人痛骂一顿,然后精心伺候那匹马吃喝,他们相信它能好起来,如果实在好不起来死了,他们会把它埋在戈壁上,用石头给它立一个碑,而不是让人把它吃到肚子里去。挨到大雪飘飞,那匹野马颈上的鬃毛却慢慢变了颜色,人们大为惊喜,既然它颈上的鬃毛能变色,就一定会好起来。后来,它颈上的鬃毛完全变成了赤褐色,大雪也漫天飘飞得如同是在舞蹈,那匹马果然完全康复,又变得和以前一模一样。

  野马的记载始见于《穆天子传》,周穆王西游东归时,西王母送周穆王“野马野牛四十,守犬七十”。《本草纲目》则有“野马似马而小,出塞外。取其皮可裘,食其肉,云如家马肉”。据记载,西周时的人已开始捕杀野马,充当食物和礼物。成吉思汗率兵西征时经过准噶尔盆地,能猎捕野马的士兵被视为壮士。耶律楚材的诗句“千群野马杂山羊”,“壮士弯弓殒奇兽”,便是当时的真实写照。

  普氏野马,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蒙古野马。早先时,蒙古野马生存于蒙古高原,后移向俄国和中国阿尔泰山一带的盆地和戈壁,等于是跨国繁衍的动物。也许,它们命中注定要颠沛流离。它们之所以叫“普氏野马”,与沙俄军官普热尔瓦斯基有关。1878年,普热尔瓦斯基在新疆准噶尔盆地发现了蒙古野马,但因为其难以捕获,只是将马皮带回了沙俄,引得沙俄人一片哗然:中国有蒙古野马。那时的俄国人以蒙古野马为荣,并认为仅他们国家的土地上有蒙古野马,突然在中国的准噶尔盆地中出现了蒙古野马,着实让他们吃惊不小。

  之后,普热尔瓦斯基千里迢迢又到了新疆,经过几次尝试,发现成年野马十分机警,奔跑速度极快,几乎无法捕获。于是他们选择捕捉刚刚出生的小马,从1899年至1903年,共有五十多匹小野马被相继运抵俄国,乃至到了欧洲,成了第一批由人工饲养的蒙古野马。后人猜测,俄国之所以费那么大的周折,是因为俄国的蒙古野马已经很少,如果不从别处引进,很快就会灭绝。普热尔瓦斯基无意间撞了大运,不但将蒙古野马引入俄国,而且还以他的姓氏命名了那一批野马。

  中国人在称呼人名时喜欢简化,加之普热尔瓦斯基叫起来麻烦,于是便简称为“普氏”,这是典型的清末称呼。

  因它们的命运与“普氏”紧密相连,人们遂称它们为“普氏野马”。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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