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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保额重疾险幼儿身故只退1.38万

来源:@中国经济网微博

【#50万保额重疾险幼儿身故只退1.38万#】#3岁娃暴发性心肌炎确诊到去世仅3小时#母亲为孩子投保5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后,孩子因暴发性心肌炎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却以“不符合严重心肌炎”条款为由拒绝理赔,最初只退还1.38万元保费。经过律师介入,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付,并承诺同类案件也将按相同方式赔付。#买重疾险保额50万身故只退1.38万#事件起因:上海妈妈张女士在女儿满月后购买了一款重疾险,保额为50万,年保费4632元。到今年2月,3岁的汤圆因流感诱发暴发性心肌炎,不幸离世,从确诊到去世仅3小时。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方面表示,因不符合严重心肌炎条款,无法按照重疾险进行理赔。根据条款中严重心肌炎的定义,需满足三项条件: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或左室射血分数低于30%;持续不间断180天以上;以及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孩子不满足以上要求。此外,对于身故案例,赔偿标准是“未满18岁身故,赔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所以张女士只能获得退还3年保费1.38万,而不是理赔50万元。负责此案的上海恒复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丹认为,在这个案件中,暴发性心肌炎直接就重疾拒赔是不太合理的。“严重心肌炎这几个字,其实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的名称,严重只是一个形容词。所以按照条款里面的理解,它到底严不严重?按照我们普通人来说,人都已经不在了,你怎么能说它不严重?另外就是条款里面所谓约定了180天,它的本意是排除那些孩子患暴发性心肌炎经过治疗后缓解的情况;但这个案件显然不是一个更加轻的后果,而是一个更严重的后果。所以从律师的角度,这个案件是更应该赔付才对。”法律专家表示,该保险合同条款要求“严重心肌炎需持续180天”,但该病致死率极高,患者多在数小时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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