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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浙江秘银投资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3月24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浙江秘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秘银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允许非本机构雇佣人员进行基金推介;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关联交易有关制度机制未建立。此外,未对部分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开展问卷调查、签署符合合格投资者承诺及风险揭示书等工作。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秘银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钱哲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钱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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