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同意吸收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寿险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
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今年2月印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决定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试点保险公司共10家,除上述获批入会的四家保险公司外,还有太平人寿、中国信保、平安产险、太保产险、泰康人寿、新华保险。
记者了解到,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试点投资黄金的范围包括: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当前我国保险公司投资结构以债券为主,在利率下行环境下,投资收益面临较大压力。国金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舒思勤表示,黄金投资具备风险分散、保值增值、流动性强等多方面优势,有利于缓解低利率环境下传统固收资产收益率下行压力,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
近年来,关于放开险资投资黄金业务的呼声日益高涨,政策层面也在不断破冰探索。
2020年2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和2021年5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均提出,探索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试点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
2024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上海市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中提出,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有关经营主体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等大宗商品试点。
2024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第十五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试点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合约及相关产品。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认为,未来,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风险评估模型等工具,对黄金投资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和风险敞口。同时,综合运用基本面分析、技术分析、情绪分析和量化分析等方法,深入研究全球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地缘政治等因素对黄金价格的影响,把握市场趋势,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