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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相关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度,毕马威华振的A股财务决算审计报酬为2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40万元;毕马威香港的H股财务决算审计报酬为425万元。以上审计费用合计730万,较2024年审计收费维持不变,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通过邀标程序确定。本年度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履行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收费水平。

(三)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1、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

2、拟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核数师,具体负责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咨询相关业务。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商定报酬原则,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书面意见如下: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综合评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基础上,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H股国际核数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国际核数师。

(三)生效日期

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5-01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规划,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如下原则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固定收益类债权投资(债券、国债逆回购、券商收益凭证、报价式回购等);

2、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信托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固定期限单笔业务投资不超过两年。

五、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六、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单位。财务公司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财务公司同时负责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2、公司法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同时亦为公司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八、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5-015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依据以下原则持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一、业务目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业务额度

业务名义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在该额度内循环操作。

三、业务品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四、业务期限

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业务期限。

五、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结算币种以美元、欧元、印尼盾、印尼卢比等币种为主;近年来,随着公司深入推进全球“本地化”战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公司海外销售日益增长、当地币种的回款金额相应增加,存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减少利率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预期风险。

七、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集团及成员企业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基础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代办集团成员企业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实时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信息分析,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流程制度,针对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九、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一、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5-010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

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全面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构建互利共赢的新型产业生态圈,为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促进销售回款、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在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资产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开展银行按揭和融资租赁销售业务、买方信贷销售业务,并为银行按揭销售、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买方信贷销售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每笔担保期限与相关业务贷款年限一致。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合作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基于银行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买方信贷(含联合贷款)业务设备(标的物)的回购担保。

三、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将严格把控银行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买方信贷销售业务客户的资质,从资信调查、业务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降低担保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制定银行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买方信贷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管理与监控相关业务流程;

2、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明确每家客户的授信及管控方案,监督客户信用资源的规模、风险、周转效率等;

3、设立风险预警线与管控底线,并进行月度监控,根据对客户能力的分析,推动、帮扶其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如达到预警线,将介入督促处置风险;

4、根据上述管控流程及要求,建立相应的信用授信业务风控流程及处理预案,由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协同;

5、由公司组织建立银行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买方信贷业务签约前的评审流程,在确认已建立可行的风险控制流程及预案,客户已签署合格的反担保协议,相应协议文件通过法务部门合规审核的情况下,由有权签字人统一对外签约。

四、协议签署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公司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后再行签署。

五、审议事项

1、授权公司继续开展银行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买方信贷业务,并为上述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2、该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的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能够促进销售回款、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合作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6,971.86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7%,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八、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为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5-018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签署等具体操作事宜,关联董事贺柳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租赁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75,000万元,其中对北京租赁公司与公司客户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在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成就时,公司承担回购义务的交易金额预计为人民币65,000万元,与北京租赁公司基于融资租赁直接租赁业务销售设备的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

公司与兴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兴湘保理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22,000万元,其中与兴湘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保理融资业务,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为对公司与兴湘保理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无追索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公司向兴湘保理公司收取的资产服务管理费不超过2,000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在2025年度预计发生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及在2024年度授权期限内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租赁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2层01-214-2室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6号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85,3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2年02月04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00073346585X0

(8)法定代表人:黄远锋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租赁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租赁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的财务情况及履约能力

北京租赁公司公司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北京租赁公司系国内领先的高端装备融资租赁服务商,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各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北京租赁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兴湘保理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兴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8号前海香缤大厦803A-B062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廖翊

(6)成立日期:2021年7月27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0UW3R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兴湘保理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兴湘保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的财务情况及履约能力

兴湘保理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末,资产总额257,602.45万元,负债总额201,833.42万元,权益总额55,769.0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1,314.86万元,净利润3,216.18万元。

截至2025年3月,兴湘保理已开展的业务未出现违约,运营较为稳健,具备开展本业务的能力。兴湘保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将与北京租赁公司签订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该等协议在各方公司章程约定的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将与兴湘保理公司签订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该等协议在各方公司章程约定的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为促进金融服务优势与工程机械制造专业技术优势的有机结合,使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公司与北京租赁公司之间存在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合作关系。

为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拓展融资渠道使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公司与兴湘保理公司之间存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合作关系,并提供相关资产管理服务。

2、关联交易并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的独立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系保证交易各方业务的平稳过渡,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预计上述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1、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年与北京租赁公司、兴湘保理公司的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数差异较大。经我们审核,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3)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款符合一般商业惯例;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5-022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册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银行间市场注册及发行效率、拓宽银行间市场可供发行融资产品范围,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拟申请注册“统一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DFI)”(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DFI)”)相关事项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方案

1、注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业务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扶贫债务工具等。

3、注册金额:注册阶段不设置注册额度,发行阶段再确定DFI项下注册的品种、规模、期限等要素。

4、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 个月。

5、增信措施:公司对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化融资工具)项目项下资金按照交易文件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支付税费、优先级的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如基础资产以外币结算,则由公司对由于汇率波动导致的基础资产实际回款现金流可能低于预测回款现金流的风险,以承担汇率波动补足义务、流动性支持等方式提供增信。上述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以公司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授权事项

1、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上述注册方案内,全权决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DFI)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代理注册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2、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之人士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的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上述DFI项下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承销机构、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根据需要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三、董事会意见

1、此次申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DFI)主要是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符合一般商业惯例,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6,971.86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7%,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五、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注册债务融资工具(DFI)相关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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