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新源县人民法院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草原监理站、村委会等多部门,成功调解一起因草场承包家庭经营使用权引发的纠纷,为牧区家庭财产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充分彰显了基层法庭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024年3月,牧民巴某去世后,其名下1190亩四季草场的家庭成员间经营使用问题在两兄弟间引发了激烈矛盾。母亲希望由小儿子经营管理草场,而大儿子却坚持平等分割。矛盾进一步激化的导火索是长子擅自允许他人付费使用春秋草场,弟弟认为此举严重侵害了自身权益,双方多次在司法所发生激烈争执,关系剑拔弩张。
面对这一可能升级的冲突,新源法院迅速响应,启动联合调解机制,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案件,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向原被告详细讲解“家庭承包权益共有”的相关规定,从法律层面厘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司法所工作人员则分别与兄弟俩谈心,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缓和对立情绪;草原站工作人员阐明草场“按户承包、长期不变”的政策,明确不得私自转租的规定,让当事人清楚了解政策边界;村委会召集家族长辈召开家庭会议,通过回忆两兄弟共同参与草场管护的过往,唤起亲情纽带,还原家庭生活事实。
经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和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四季草场经营权由两兄弟平等继承;春秋季放牧期实行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允许外人使用;母亲作为见证人监督协议的履行。这一调解结果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家庭的和睦团结,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部门联合调解让纠纷处理更周全。”那拉提法庭办案法官阿依特奴尔·波拉提别克表示,法院与草原管理部门在政策解读和法律适用上形成合力,村委会充分发挥熟悉村情民意的优势,司法所则专注于疏导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这种协作模式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新思路。
此次成功调解是新源县基层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牧区的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筑牢了法治根基。下一步,新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提升基层司法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贡献力量。(阿依特奴尔·波拉提别克 常阿慧)